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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审计发现27%扶贫资金遭挪用截留 13人被调查
2014-10-09 08:48:00   来源:法制日报   评论:0 点击:

  所谓财政扶贫,是指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然而,这个困难群众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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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财政扶贫,是指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然而,这个困难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和减贫脱贫的“助推剂”,却成了一些地方权力的自留地,成了不法分子肆意吞噬的“蛋糕”。

  近日,海南审计对除三沙市以外的18个市县2011年至2013年扶贫资金中的生产发展资金和项目管理费进行了专项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9749亿元,占已支出扶贫资金7.1021亿元的27%。截至9月9日,共有13个市县追回违纪违规扶贫资金共计297万元,有9个市县共13人被纪检部门立案调查,1人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这些困难群众的“保命钱”都到哪了?对这种现状又该如何监管整治?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调查走访。

  “苍蝇”盯上扶贫“蛋糕”

  弄虚作假、违规招投标;供货来源不正,假化肥、劣质种苗充斥于扶贫物资;层层截留;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违规挤占挪用扶贫项目管理费……

  近年来,随着海南各类扶贫资金拨付力度不断加大,这些“民生蛋糕”成为不少不法分子渔利的目标。从乡镇干部到扶贫部门,大小“苍蝇”使出浑身解数吃扶贫“蛋糕”。

  据海南审计披露,通过弄虚作假,为内定投标人“量身订做”标书成为不法分子惯用伎俩。2011年6月至2013年8月,海南省东方市扶贫办原主任符方敏利用职务之便,在橡胶苗采购招标中故意设置苛刻条件,造成3次流标后,降低条件以邀标形式使其胞弟符方雄公司高价中标,共同非法占有扶贫橡胶苗资金270万余元。

  据统计,67%的扶贫主要物资采购价格平均高于当期市场价格的30%,有的甚至是市场价的2.6倍。

  与此同时,层层截留私分和违规挤占挪用现象严重。海南此次审计抽查17个市县发现,发放的扶贫物资2998万元,仅有889万元发放给了扶贫对象,约占30%。海南琼海、万宁、定安等3市县将采购来的24.3万元物资,又当作扶贫物资发还给供应商,个人从中渔利;部分村“两委”干部私用分配权,谋取扶贫物资占到30%以上。

  而且,海南省16个市县违规挤占挪用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用313万元,其中用于接待费支出154.04万元。

  财务公开看好群众“保命钱”

  “扶贫资金在从上到下的拨付、使用流程上尚存诸多不规范、不成熟之处,在监管上存在诸多盲区,这是乱象出现的症结所在。”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赵振华认为。

  赵振华表示,主管部门和各种专项之间交叉重复,各环节又缺乏有效沟通,导致多项资金投入同一项目的现象屡见不鲜。同时,省级政府监管责任不够明确,县乡政府重资金申请、轻监督检查,导致监管有名无实。而县级政府处理扶贫资金一般由扶贫办、财政部门、发改部门等牵头,又处于各自为政状态。

  “按制度规定,所有专项资金的开支至少要经过3个以上的部门把关,只要1个部门负起责任来,问题就能得到控制。”海南省审计厅副厅长何琼妹坦言,部分公职人员庸懒散贪,审核走形式,验收走过场,甚至内外勾结,导致违纪违法问题一路畅通无阻。

  同时,在扶贫资金使用中,县级主管部门领导说了算、乡镇申报干部说了算、村干部说了算等现象难以有效遏制。资金立项和管理、项目管理者与扶贫资金管理者呈现“两张皮”。

  赵振华认为,财务公开是治理扶贫资金问题最好的药方。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扶贫资金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扶贫对象、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保证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加大对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和检查力度,引入第三方监督,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引导扶贫对象成为监督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重要力量。记者邢东伟 实习生翟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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