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5年前实施过“二手房征20%个税”:没效果
2013-03-04 15:15:18 来源:中国城市经济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五年前已实施,中介称楼市短暂萎缩但很快恢复,税费都转嫁给了买方
至少对东莞而言,“国五条”细则中,计征二手房转让差价20%的个税并非新政,因此暂无实质性影响。据悉,五年前,东莞已按此政策执行。但计征20%的税费前,卖房差额中扣除了中介费、装修费、银行利息等合理税费。中介称该政策曾导致二手房交易短暂萎缩,但很快恢复,楼市未受到影响,税费的上调最终都转嫁到买方身上,“就是大家买房掏的钱都多了。”
“就是大家买房掏的钱都多了”
据媒体报道,东莞2007年新政执行后不久,东莞二手房交易市场曾遭遇一轮低潮。中介称,主要是税费增加,二手房房价上涨,导致二手房交易短暂萎缩。但“从长远看,该买的还是得买,该交的税费还是得交”。因此,东莞二手房交易很快恢复,楼市未受到影响,“就是大家买房掏的钱都多了。”
而南都记者从多个二手房中介处获悉,本次“国五条”细则出台后,咨询电话增多,但未见购房者抢闸入市。启富置业总经理助理林晶介绍,因为税费的上调最终都转嫁到买方身上,所以慌的都是买家。
瑞峰置业副总经理姚丽军分析称,从长远看,税费调整对楼市的影响不大,但直接增加购房者的负担。另外,此次“国五条”细则中,有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的条款。据业界监测,目前东莞购房者中,投资、改善型住房需求、刚性需求三者的比重约为10%、30%、60%。如果东莞收紧二套房贷,那有改善住房需求的购房者将直接遭到打压。
应关注能否减免“合理税费”
据悉,2007年起,东莞二手房交易个税已按20%征收。
不过,东莞计征二手房交易个税的计算方式是:(房屋交易总价-房屋原价-合理税费)×20%。如以一套2007年购入(一手房均价)的80㎡房子,到2012年出让(住房均价)为例计算,按照差价20%计征的应缴个税为31997.9元;如按总价的1%计征的应缴个税为6616.8元。两种方式,个税缴交额相差超过2万元。
有住房中介表示,通常卖家是实收房款,个税是由买家负担。但就算按20%缴交个税,方案也可以“做平”。如通过合理税费,提交购买一手房时的契税、装修费、供房利息等发票或证明文件,可明显降低差额。最终如未产生差额,个税应缴额就为“0”。
启富置业总经理助理林晶从事二手房交易10余年。据其称,本轮调整,购房者更应关心的是,如东莞严格执行“国五条”,落地制定地方细则,那原本能够减免的“合理税费”一项,包括银行利息、装修费用、中介费等,是不是依旧还能够减免?
记者 李昊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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