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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补贴“红包”去哪了?
2014-04-25 08:57:00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评论:0 点击:

 姚雯/漫画  云南省澄江县法院日前以贪污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进、李浩源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至此,澄江县检察院查办的6人骗取家电...
 

姚雯/漫画

  云南省澄江县法院日前以贪污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进、李浩源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至此,澄江县检察院查办的6人骗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系列案全部一审判决。除徐旭初、袁朝甫提出上诉外,其他4人均服判。

  结合办案,澄江县检察院对负有监管职责的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发出了检察建议。近日,该院对两单位分别进行走访,发现有关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良好。

  经销权成了“香饽饽”

  2007年12月,我国开始试点家电下乡政策。澄江县的家电下乡工作于2009年2月正式启动,至2013年1月底结束。家电下乡产品是否真正进了寻常百姓家?已发放的补贴资金是否也全都进了老百姓的口袋?2013年7月,澄江县检察院对家电下乡情况进行调查。

  澄江创美电器商行首先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这个小小商行申领补贴竟然高达10万余元,且其曾因滥用农户身份信息录入虚假销售信息骗补,被澄江县工信局和财政局作出取消经销资格的行政处罚。为此,检察官调取其家电下乡补贴名册逐一核查。

  一个月后,排查结果显示,创美商行录入的销售信息近半数有假!澄江县检察院对该商行经理张红光果断立案,并迅速组织多人同时对多家经销商展开调查。

  听到消息后,澄江家家电器经营部负责人汤林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随后2个多月,借另一惠农政策项目——“巩固退耕还林太阳能热水器设备安装项目”(下称“太阳能工程”)实施大量骗补行为的太阳能热水器经营商户袁朝甫、徐旭初、李进、李浩源也相继被挖出。

  检察机关对多个经销商深挖细查,发现骗补现象相当普遍且比较严重,国家给老百姓的补贴“红包”,相当部分都落入了经销商的腰包。

  补贴资金如何被骗取

  检察机关发现,上述6名涉案经销商的骗补手段大同小异,主要是用花样翻新的手法获得农户身份信息,采取虚报、多报销售量的方式骗取国家财政补贴。

  据查,汤林共借用了20余户农民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虚构、虚增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事实和数量,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骗补1.3万余元。张红光也采用了同样的方法,顺利骗补2万余元。其中,张红光在多次骗补成功后,胆子越来越大,他嫌借证数量少效率低,竟直接用免费赠送小额家电的方式换取农户身份资料,然后用虚假的大额家电销售信息骗补。至案发时,其尚有2万余元补贴款因信息可疑被拒付。

  另外,在“太阳能工程”中,袁朝甫等人把补贴算成自己应得部分,故意降低报价恶意中标,然后不执行招标要求及“竞标太阳能应为家电下乡产品,应给退耕还林户享受国家家电下乡补贴”的政策规定,单独或与施工方合谋,利用收集到的安装农户身份资料申报补贴后占为己有。

  徐旭初在低价中标500套“太阳能工程”产品后,转包给袁朝甫等三人安装,并要求三人在安装时,除向安装农户收取政策补助外的其他费用,还必须收集安装农户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徐、袁二人合谋由袁朝甫出面,以其经营部名义用高过中标价近一倍的“标识卡”价申报补贴,骗取补贴资金10万余元。

  澄江罡羽太阳能销售部的两任负责人李进及其儿子李浩源,利用在“太阳能工程”施工中获取的122户安装农户身份证、户口本,成功骗领补贴4.5万余元。二人在日常经营中,还虚构3个农户、虚增9个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事实和数量,骗补近5000元。

  骗补现象很普遍

  澄江县检察院查办的这起系列案中,虽然涉案金额仅20余万元,但涉及5家家电下乡产品经销商,约占当地家电下乡经销商总数的20%,具有普遍性。其中,通过虚增农户购买家电数量骗补的情况最多,近五分之四的经销商或多或少均有所涉及,约50万元的国家财政补贴差不多都进了经销商“腰包”,约占澄江县近四年来家电类补贴资金总额的5%。

  检察官认为,出现上述情况绝非偶然。最根本的原因,是政策的配套落实制度即商家代垫补贴方式有“致命伤”。澄江的骗补现象均发生在采用这种方式的2010年和2011年,在之前的2009年和之后的2012年都鲜有骗补情况。由于当地财政局委托经销商行使行政审核权,这种由商家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审兑补贴方式,在便民的同时也给商家弄虚作假开了方便之门,一旦监管不能同步,骗补现象就在所难免。

  另外,监管方面也有问题,“监管不力、执法不严、违法少究”均不同程度存在。按国家《家电下乡政策执行监管及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有作假嫌疑的,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彻底核查。”“采取商家代垫补贴方式的,对补贴2台以上(含2台)及他人代领补贴的农民,乡镇财政所要实现100%抽查。”但相关职能部门由于多种原因,没有严格执行,导致骗补行为泛滥。

  此外,警示教育没有及时跟上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相关从业人员文化层次普遍较低,如果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和从业风险警示教育,他们很容易随波逐流错跟“潮流”,最终很可能成为“潜规则”的实践者和受害者。

  针对政策实施、部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今年1月澄江县检察院向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发出了检察建议,提出“重视警示教育,加强监督管理,狠刹商业歪风邪气,着力培育社会正能量”等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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