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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建始失地农民享“特殊待遇”过年拿“红包”
2014-11-24 08:30:5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湖北建始县业州镇部分失地农民自2013年开始,享受特殊待遇,让周边农民羡慕不已。11月20日,记者在建始县业州镇广润社区1组村民肖国华家中

湖北建始县业州镇部分失地农民自2013年开始,享受“特殊待遇”,让周边农民羡慕不已。11月20日,记者在建始县业州镇广润社区1组村民肖国华家中,对该组近400多失地农民如今享受的“特殊待遇”进行了解。

 

 

  今年62岁的肖国华介绍,该组失地农民自2013年开始,所有本地农民免费享受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费用由集体上缴;春节前,按人头发放每人1000元的“红包”过年;有村民去世后由集体补偿5000元安置费等。肖国华说,去年春节才得到4000元“红包”过年,但今年添了孙子,到年底就多了1000元。

  农民享受特殊待遇,钱从何而来呢?广润社区书记龙晓清告诉记者,该社区位于建始县城郊,10年前开始,由于城市建设和开发等原因,大部分农民的土地被征用,所幸该社区1组当时修建了一栋占地400多平米的4层楼房用于办公和外租。前些年,该楼由于没有妥善管理,零散出租导致集体资产流失,村民们也是怨声载道。

  2013年初,在当地农民的呼声中,广润社区经业州镇党委政府同意并竭力支持下,收回了属于1组集体资产的4层楼房并整体出租,将租金用于本组失地农民的福利。龙晓清介绍,整栋楼房年租金45万元全部由小组集体代管,合理分配到每一名村民,让村民享受集体经济带来的好处。

  广润社区主任李来喜告诉记者,享受这种特殊待遇的还有本社区3组农民,只是3组集体资产偏少,福利没有1组农民多,但农合也是集体缴纳。

  李来喜介绍,收回1组4层楼房后,社区进行严格监控,整体出租必须优先考虑有能力的本组农民使用,并规定房屋作为商业运作中使用的工人必须优先考虑本组农民。因此,该栋楼房由本组村民冉俊红夫妇租赁。冉俊红夫妇在社区的帮助下,将4层楼房打造成集超市、餐饮、宾馆为一体的综合商业楼,带动本组农民就业达30人。

  广润社区1组组长岳廷树介绍,现在好了,每个家庭在春节前就能领到几千元不等的现金,没有人再去找政府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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