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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年年涨的保费挡住农民参保积极性
2015-11-16 07:41:25   来源: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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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国家为了改善和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自启动以来,给广大群众看病带来了巨大的实惠,受到基层的欢迎。但是基层政协委员综合各界群众的意见反映,目前新农合农民个人交费标准年年上涨,从2009年的每人每年10元,到现在的每人每年近百元,有的地区甚至达百元以上。由于征收标准上涨过高、过快,不仅加重了农民负担,征收任务下达到基层后,也给乡镇、村两级带来了压力。

  群众希望新农合不要年年涨价,建议年标准定在50元左右,稳定个三五年,这样老百姓会更加信任新农合政策,也有利于乡镇和村干部更好开展新农合工作。

  据调查,以湖北省为例,近年来,新农合每人每年收取的费用,5口人的家庭已经由2009年的50元每年,上涨到现在的近450元每年,这对农村家庭来说是笔很大开支。由于在家的多为留守老人和儿童,而部分劳动力外出打工求生艰难,一年也没给家里寄多少钱,因此筹集新农合交费的重担就落到留守老人和妇女的身上。因为没有经济来源,在参与筹资的过程中,许多农户都表示难以拿出这么多钱来。

  一些驻乡镇的政协委员反映,由于部分村民不愿意也缴纳不起新农合费用,县级合管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任务下达到乡镇后,基层工作人员的收费难度很大。为了达到参合率90%以上的硬指标,乡镇分解到村,乡镇和村干部只有挨家挨户苦口婆心地去做征收工作。对长期不归的“空挂户”,为了完成任务的干部还要个人垫付缴费资金。少数群众在镇村干部垫付后由于未生病或未住院,而不愿支付镇村干部垫付的钱,造成镇村干部每年为群众垫付少则百元,多则千元却无法收回。

  同时,调查也发现,部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意不仅是因为筹资缴费标准高,而且还有保障水平低、办理报销程序规定多、手续繁琐、不能异地报销等原因。

  就参保而言,很多农民都是在外务工,少部分进厂人员已经参加了城镇医保,但大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必须在户籍地参加新农合,因为不能在居住地和打工地交费,很不方便。

  就生病报销而言,参保者大部分人的费用都是门诊费用,在居住地不能报销,拿回户籍地还是得不到报销,即便是住院费用,也不能异地报销,即使回到户籍地报销也要看金额多大,如果不太大的话,来回往返成本太高不值得,加之疾病不能等,多数参合农民看病住院只能自掏腰包,由此一部分人认为参加新农合没有起到应有保障作用。

  为此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制订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配套政策,降低筹资标准,以支定收,不要过多结余资金,从而减轻群众负担。同时,应结合基层实际出台操作性强的办法,尽快实现“全国一卡通”,以解决异地交费、异地结算给农民带来的不便,让基层农民想参合、敢参合,看得起病,不怕看病,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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