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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五步工作法”效果好
2016-03-11 09:04:3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近年来探索了五步工作方法,以全方位帮教模式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治疗未成年人心理创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

  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近年来探索了“五步工作方法”,以全方位帮教模式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治疗未成年人心理创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法治保障。

  受淇滨区检察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鹤壁市财政局建设科科长袁江华近日对该院未检工作进行了调研。笔者受《声音周刊》编辑部委托,采访了袁江华代表。

  《声音周刊》:这次对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未检工作的调研,给您留下了哪些印象?

  袁江华:未检案件的出现有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也有家庭和社会等综合原因。过去在媒体上看到类似案件发生就在思考,司法机关应该怎样预防和挽救未成年人,帮助未成年人远离犯罪,帮助走上歧途的孩子早些回归社会。这次调研我了解到,淇滨区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始终贯彻挽救与预防相结合的理念,挽救、教育了一批未成年人,特别是他们探索的“五步工作方法”,环环相扣,治疗涉罪未成年人心理疾病,疗效显著,我很欣慰。检察院的做法也得到鹤壁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的肯定。

  《声音周刊》:请您具体谈谈“五步工作法”,以及它的可取之处。

  袁江华:应该说,这“五步工作法”是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量身打造的。第一步,全面调查,对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建立个人心理矫治档案。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因材施教”。第二步,摸准“病”情,制定个人心理矫治方案。第三步,真情感化,寻求矫治对象主动配合。第四步,多管齐下,务求标本兼治。第五步,持续关注,及时解决遗留问题。

  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重要的是要做通他们的心理工作。我了解到,淇滨区检察院为提高心理矫治工作的水平,专门成立了鹤壁市首家检察官心理矫治工作室,出台了“心理矫治工作办法”,对矫治对象建立个人心理矫治档案。同时,还与鹤壁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签订心理矫治协议,聘请心理咨询师,对矫治对象进行专业的心理测试,以准确掌握矫治对象的心理特点,找准心理矫治切入点,为制定矫治方案做好铺垫工作。

  《声音周刊》:矫治效果很难在短时间内体现出来,淇滨区检察院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矫治成效?

  袁江华:我很关心矫治的效果,在淇滨区检察院调研时,也着重了解了这方面的情况。他们会评估矫治效果,评估会的成员包括办案人员、心理咨询师、被矫治对象亲属等。评估会后,还有专人整理矫治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探索更加有效的方案。

  最难能可贵的是,对于完成心理矫治的涉案未成年人,检察院还安排专人跟踪回访,跟踪方法多样,有电话、QQ、微信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我听承办人讲,有一次她在电话回访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刘某时,了解到现在同学们都有意无意地疏远他,刘某情绪不稳,学习态度消沉。承办人通过征求刘某家长及学校老师的意见,帮助其转学,刘某也因此恢复了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刘某及其家人都很感激检察机关。

  《声音周刊》:对未检工作,您还有哪些期望和建议?

  袁江华:如何通过有效预防,逐步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这是个值得全社会深入研究的课题。在淇滨区检察院开展的送法进校园活动中,该院未检部门两名干警被辖区4所学校聘为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先后进校开展法治讲座20余场次,开展模拟法庭7次,制作广播剧《迷途的小马》,在全市中小学校园持续播放,社会反响很好。希望这些活动能够持续搞下去。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个系统工程,仅靠检察机关一方力量,远远不够,建议检察机关加强社会协作,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成长的环境,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定会逐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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