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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盐企货车河北遭行政“扣留” 40吨产品被扣
2012-11-29 15:00:45   来源:中国城市经济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0月30日至今,对于刚成立不久的青岛北方盐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盐化)来说,是一段不平静的日子。我们运送产品的货车莫名其妙...

0月30日至今,对于刚成立不久的青岛北方盐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盐化)来说,是一段不平静的日子。

“我们运送产品的货车莫名其妙在沙河被拦下,然后却去了平乡。直到现在,40吨产品依然被扣。我们去交涉,相关部门却不跟我们谈。”北方盐化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40吨产品莫名被扣

北方盐化是一家从事工业盐进出口以及国内销售的企业。为了方便河北市场工业盐产品销售,其在河北省沙河市设有自备中转库。10月30日,北方盐化由山东往沙河市运送产品的车辆,在京港澳高速沙河服务区准备休息时被拦下。

“他们穿着制服,自称是盐业行政执法人员。拦下车后有两人上了驾驶室,并禁止打电话,要求我将车辆开往邢台市区进行行政处理。”当时的车辆驾驶员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当时觉得沙河市是邢台市所管辖的一个县级市,到邢台市区情况属正常,就按他们要求的做了。没想到的是,目的地根本不是邢台市区。”

“到邢台市区后,他们又让我改变方向将车辆沿邢临高速往东开,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就一再追问,他们说,过了鸡泽县就到了。随后,车辆被扣于邢台市平乡县盐业行政管理所。”上述驾驶员说,“在整个车辆被拦截的过程中,这些扣车的人自始至终没有出示相关执法证件及文书,也没有向我说明具体情况。”

上述驾驶员向记者表示,“在做询问笔录时,我向盐业执法人员提供了北方盐化随车运输凭证,上面明确显示是工业盐40吨,收货地点为北方盐业沙河中转库。但是,他们不予采信,并要求我不能说是在沙河服务区扣车,就得写在平乡(县)常河镇查扣。”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驾驶员所说的盐业执法人员为平乡县盐业行政管理所工作人员。平乡县盐业行政管理所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是接到举报,称有车辆在私自拉送食用盐,才对北方盐化的车辆进行了查扣。并且他们给车辆及司机出具了《盐政执法抽样取证、现行登记保存物品证据通知书》。同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并没有看到过车辆的运输凭证。

盐政、盐业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记者查阅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后发现,1994年国务院签发的1994第41号《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中第一条明确规定,“公路上设置站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公安部门可以在公路上设置检查站,交通部门可以在必要的公路路口、桥头、渡口、隧道口设置车辆通行费收费站或公路征费稽查站,林业部门可以在通过林区的公路上设置木材检查站。除上述部门以外,其他任何部门、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检查站、收费站,也不得在公路上拦截车辆进行检查、罚款、收费。”

在采访过程中,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许多县级盐业公司与当地的盐业行政执法所合署办公,其职责是食盐的销售与监管,同时也进行工业盐的销售。

平乡县盐业行政管理所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平乡县盐业公司与平乡县盐业行政管理所就如上述业内人士所说,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记者经过进一步了解,得知平乡县盐业行政管理所是根据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作出上述行为。《盐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食用盐、国家储备盐和国家指令性计划的纯碱、烧碱用盐,由国家实行统一分配调拨。其他用盐,制盐企业在完成国家分配调拨计划和按规定确保合理库存的基础上,可在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自销。盐的具体分配和调拨,由当时的轻工业部按照国家计划进行管理。

平乡盐业与北方盐化是相互竞争关系

由于国家的机构改革,到2003年时国家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已改变为国家发改委。当年致广东省人民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的复函中明确规定,“目前国家对两碱工业用盐和其他工业用盐(即小工业用盐)的产销不再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或者计划分配调拨。”

事实上,由于国有盐业公司也在进行着工业盐的销售,所以其与像北方盐化这样市场化工业盐的销售商,存在着相互竞争的关系。

“我们这次运往沙河仓库的工业盐的市场售价是500元/吨,而平乡等国有盐业的同类产品的市场售价是770元/吨。”北方盐化相关徐姓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每吨270元的差价意味着如果以一家中等工业用盐消耗企业的量来计算,其每年成本会多增加10万元左右。如果以一家大型工业用盐消耗企业的量来计量,就可能多增加成本上千万元。”

“其实我们知道这次举报北方盐化私自贩卖食用盐的人是谁。他是我们的一个同行,完全是处于诋毁北方盐化的目的才这样做。”徐姓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我们是经营工业用盐的企业,业务范围中从来就没有过食用盐。运往沙河的产品从手续到外包装上都很明确的写明是工业用盐。我们不怕检验,因为检验结果也只能是一个———工业用盐。”

“我对平乡盐政的做法不理解。首先,扣车后我们的工作人员去平乡交涉,得到的答复是正在检验,他们所有的文书和行为都指向货车驾驶员,而对作为货主的我们却不予理睬。其次,从10月30日到现在已经20多天了,还是没有个答复。最后,平乡县盐政为什么要到沙河去查扣我们的车辆,这两个地区一个在邢台市的南部,一个在邢台市的东部。”徐姓负责人说,“但我也相信这仅仅是一场误会,40吨的产品已经压在相关部门20多天了,每压一天北方盐化就会多一天的损失。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解决此事。”
                                                  (孙 健   编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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