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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保障房质量全面推行施工单位终身负责制
2012-09-11 11:50:1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昨天,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应柏平、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处长谢永明、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副处长梁红伟、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
 昨天,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应柏平、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处长谢永明、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副处长梁红伟、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副处长寿欢林做客浙江在线,回应社会关注的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的焦点话题。记者王中亮

  16%的浙江城市居民已享受保障房

  浙江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分作两大类:一类是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另一类是政策支持性住房,包括限价商品住房、城市的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和国有工矿、农林场危旧房改造。

  2003年,浙江率先在全国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到去年底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09万套,解决了92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城镇低保标准两倍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实现了“应保尽保”,基本满足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购买或租赁经济适用住房的需要。

  全省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面约为16%,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约3个百分点。

  2010年,浙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大幅加码。今年,国家要求浙江新开工建设保障房14.5万套,历年开工项目竣工6万套。截至8月底,全省各地开工建设12.6万套,竣工4万套。

  保障房全面推行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制,凡是去年7月1日之后竣工的每一幢保障房都要在外立面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

  保障房是怎样被分配到大家手中的?

  保障房房源配租配售时,实行“申请条件、申请程序、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五公开:

  申请条件公开:及时调整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标准,明确申请对象范围和具体条件,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程序公开:实行住房保障“窗口”受理,公开办理机关、工作人员、地点、联系电话;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期限;以及所需要的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整个程序要公开。

  保障房源公开: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的15个工作日前,要公布配租配售方案,包括房源地址、数量、套型、建筑面积、楼层、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配租配售方式和咨询电话。

  分配过程公开:除进行公示外,还要实行电脑摇号、电视直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机关、公证机构和新闻媒体进行现场监督,整个分配过程也进行全过程录像。

  分配结果公开:配租配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进行结果公示,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保障房分好入住后,依然行走在阳光下:物业服务管理单位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物业费收支情况在保障房小区公告栏公示;保障房源交付入住后,定期核查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并进行公示。

  怎样堵住骗租骗购保障房?

  浙江各市县已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准入联合审查机制:民政、房管部门分别牵头对申购对象收入情况、住房状况进行审核,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共同参与,层层审核把关,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即社区、街道受理初审,区级复审、市级住房保障部门核批,在社区、街道及区里公示。

  审核保障房申请人的收入和财产时,将申请人缴纳社保、公积金、纳税、拥有机动车辆、工商法人登记等情况纳入核查范围,实现了“应该保障的及时保障、不该保障的坚决挡在门外”。

  应柏平也坦承:在审核过程当中,因目前金融信息查询缺乏法律依据、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不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收入和财产透明度低,对申请家庭收入审核的准确率还有待提高,个别地方还存在骗租、骗购的情况。

 有人转租保障房怎么办?

  有网友反映,一些人申请到保障房以后,自己不住,拿来出租。

  应柏平说,违规出租保障房现象确实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其中一部分有客观原因,由于自身就业或子女就学不方便,把保障房租出去,然后再在离单位或学校较近的地方租房住。但是,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转租、闲置保障房都是违规的。

  对于转租、闲置保障房,收入上涨却赖在保障房里的行为,将用5招管理:

  定期开展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复查,及时掌握保障对象财产和收入变化状况,并进行公示;

  对那些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退出住房保障;

  定期开展保障房使用情况检查,推广安装视频安防监控、智能门禁等先进技术装置,有效防止保障房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以虚假资料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要立即纠正,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对于确实因为就业、就学不便而出租的,要探索建立保障房调换平台,尽可能使保障对象住进就业、就学比较方便的保障房。

  保障房周边没菜场超市怎么办?

  有网友反映,住进了保障房后发现周边配套设施不完善,没有菜场,也没有超市。

  应柏平回应,目前,浙江正处于城市化高速发展阶段,城市规模在快速扩张。在这样的时代大背景下,一些保障性住房项目和其他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一样,处于城市新开发地区。这些新开发区块商业氛围的形成、基础设施的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还需要有一个过程,一定程度上给保障对象生活带来不便。

  政府将从3个方面加以改善:加快完善已建成保障房的公交、医疗、菜场、学校、超市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优化保障房项目选址,新建项目尽可能选址在交通相对便利、配套设施比较完善的地块;推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省政府文件已明确要求“今后新出让的拟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原则上要规划配建一定比例的公租房”。

  “夹心层”主要靠公租房

  在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上,副省长陈加元指出,目前,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已基本缓解,但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特别是新就业职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进一步凸现。这一群体中很大一部分家庭买不起商品房,需要通过保障性住房解决居住问题。

  应柏平说,事实的确如此,通过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低收入住房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也就是城市“夹心层”,是今后一个时期浙江城镇住房保障的重点。

  夹心层的住房保障主要靠公租房,浙江已明确要求把公租房作为今后住房保障的主要形式。去年和今年全省公租房开工建设量都在5万套以上。

  省政府最近还出台政策,鼓励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行业系统、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以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

  公租房租金略低于市场

  浙江公租房制度设计总原则是“保基本、可持续、促公平”。

  在保障范围上,以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为主,适当考虑在城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套型面积上,最大不超过60平方米,高层、小高层可按不超过70平方米控制。用于新就业职工保障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以下为主;在租金水平上,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

  建保障房的钱哪里来?

  网友担心,在各地财政压力不小的情况下,政府怎样保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资金?

  谢永明说,保障房的建设资金确实需要量比较大,现在各级财政的压力也比较大。

  凡是需由各级财政承担的资金,各级财政都在努力给予保障。浙江还多渠道筹集保障型施工建设资金,通过金融系统融资和贷款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调动社会力量,通过企事业单位支撑的力量来建设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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