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托克旗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呈现出内容不断深化
2012-10-08 17:03:01 来源:中国城市经济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中国城市经济新闻网记者 王振海 近年来,鄂托克旗以制度建设为导向,以科技手段做支撑,抓好制度执行和科技防控两大关键节点,把廉政风...
中国城市经济新闻网 记者 王振海 近年来,鄂托克旗以制度建设为导向,以科技手段做支撑,抓好制度执行和科技防控两大关键节点,把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向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尤其是大项目监督、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延伸,廉政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高,有力推动了全旗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廉洁发展。
制度先行,做好保障发展、服务大局指挥棒。鄂托克旗根据《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围绕《鄂托克旗2008—2012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各项任务,先后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意见》、《鄂托克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审查办法》等100余项反腐倡廉制度,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大力推进源头治腐,化解人事任用、重大项目等方面的廉政风险。把好选人用人关。制定出台《鄂托克旗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办法》、《鄂托克旗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用人民主推荐、干部考察考核、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严格执行旗委常委会用人票决制度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全面实行“凡进必考”用人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2011年,全旗共提任了24名领导干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谈话和诫勉制度,对全旗新任职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提前打好预防针。化解招投标风险。鄂托克旗在城镇重大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用地、拆迁、招标、收费、验收等环节推行“阳光工程”,率先在全区旗县一级成立综合招投标中心和招投标监管办;制定出台《鄂托克旗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鄂托克旗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活动的处理规定(试行)》、《鄂托克旗违反招投标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等17项制度,对项目招投标中的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廉政风险点提出实际应对措施,构建起严格的招投标监管体系,保证交易公开、公正、公平;自2010年运行以来累计办理公开招标项目210项,交易额46.12亿元,节约投资金额1.65亿元,节约率达3.6%,招标率和公开招标率均达到100%,有效规避了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廉政风险。
科技跟进,做好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加减法。鄂托克旗把廉政风险防控与政务公开、缩减行政审批事项相结合,将涉及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一定范围内公开示权、示风险。建立电子政务系统。2011年启动运行的政务服务中心,是集“行政审批、社会服务、政务公开、网上审批、效能监察”五位一体的“政务超市”;电子政务以网上审批和政务公开为主要内容,按照规定程序运转,规范和公开权利的运行流程,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权,有利于消除“人情社会”对制度执行的化解作用;在各系统网站及时公布“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推进权力公开、民主评议和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进政府与公众的信息互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搭建电子监察平台。在电子政务系统运行的基础上,鄂托克旗创新性地将电子监察系统和预警监控系统“两网并轨”运行,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19个部门、31个服务窗口全程实时监控,结合各单位部门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风险分级和防范措施等嵌入运行流程,把权力行使与电子预警、行政监察融为一体;把廉政风险防控与缩减行政审批相结合,大力度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2009年的277项减少到目前的158项,监督19个部门、74项行政审批事项入驻大厅办理,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3700件以上,按时办结率100%,群众好评率99%,行政审批事项的缩减大大降低了审批过程中夹带的廉政风险。
鄂托克旗运用“制度+科技”丰富防控措施,成效初步显现,截至目前,全旗272家行政事业单位、321个党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覆盖率为91.7%,共有64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风险排查,查找廉政风险点755多个,制定防控措施4000多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呈现出内容不断深化、领域更加拓展、覆盖面逐步扩大、成效日益显现的良好发展态势。
制度先行,做好保障发展、服务大局指挥棒。鄂托克旗根据《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围绕《鄂托克旗2008—2012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各项任务,先后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意见》、《鄂托克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审查办法》等100余项反腐倡廉制度,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大力推进源头治腐,化解人事任用、重大项目等方面的廉政风险。把好选人用人关。制定出台《鄂托克旗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办法》、《鄂托克旗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用人民主推荐、干部考察考核、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严格执行旗委常委会用人票决制度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全面实行“凡进必考”用人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2011年,全旗共提任了24名领导干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谈话和诫勉制度,对全旗新任职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提前打好预防针。化解招投标风险。鄂托克旗在城镇重大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用地、拆迁、招标、收费、验收等环节推行“阳光工程”,率先在全区旗县一级成立综合招投标中心和招投标监管办;制定出台《鄂托克旗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鄂托克旗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活动的处理规定(试行)》、《鄂托克旗违反招投标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等17项制度,对项目招投标中的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廉政风险点提出实际应对措施,构建起严格的招投标监管体系,保证交易公开、公正、公平;自2010年运行以来累计办理公开招标项目210项,交易额46.12亿元,节约投资金额1.65亿元,节约率达3.6%,招标率和公开招标率均达到100%,有效规避了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廉政风险。
科技跟进,做好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加减法。鄂托克旗把廉政风险防控与政务公开、缩减行政审批事项相结合,将涉及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一定范围内公开示权、示风险。建立电子政务系统。2011年启动运行的政务服务中心,是集“行政审批、社会服务、政务公开、网上审批、效能监察”五位一体的“政务超市”;电子政务以网上审批和政务公开为主要内容,按照规定程序运转,规范和公开权利的运行流程,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权,有利于消除“人情社会”对制度执行的化解作用;在各系统网站及时公布“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推进权力公开、民主评议和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进政府与公众的信息互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搭建电子监察平台。在电子政务系统运行的基础上,鄂托克旗创新性地将电子监察系统和预警监控系统“两网并轨”运行,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19个部门、31个服务窗口全程实时监控,结合各单位部门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风险分级和防范措施等嵌入运行流程,把权力行使与电子预警、行政监察融为一体;把廉政风险防控与缩减行政审批相结合,大力度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2009年的277项减少到目前的158项,监督19个部门、74项行政审批事项入驻大厅办理,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3700件以上,按时办结率100%,群众好评率99%,行政审批事项的缩减大大降低了审批过程中夹带的廉政风险。
鄂托克旗运用“制度+科技”丰富防控措施,成效初步显现,截至目前,全旗272家行政事业单位、321个党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覆盖率为91.7%,共有64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风险排查,查找廉政风险点755多个,制定防控措施4000多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呈现出内容不断深化、领域更加拓展、覆盖面逐步扩大、成效日益显现的良好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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