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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消弭社会矛盾的正解
2012-12-19 09:55:03   来源:中国城市经济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相结合,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引发热议—— 寻找消弭社会矛盾的...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相结合,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引发热议——

          寻找消弭社会矛盾的正解

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研究人口大规模流动、利益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思想文化多元化形势下的社会管理规律,拓宽思路,完善体制机制,注重源头治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依靠社会力量,坚持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相结合,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相结合”的提法,引人注目。如何理解这个提法?这个提法对地方干部群众特别是地方党委、政府有什么针对性?在实践中如何把握?

  我们约请了几位专家、干部、群众结合自己的研究工作或者工作实践,进行解读。

  南昌包工头曹谷旺

  “不依法维权,矛盾就会激化”

    12月18日,入冬以来,南昌最冷的一天,北风呼啸,气温接近零度。在南昌市西湖区广场东路205号的恒茂华城散工劳务超市,记者见到了49岁的曹谷旺。他正向丁公路街道的干部反映13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如果不是散工劳务市场内组建了党支部和工会,要回工程款难着呢。”这位来自江西省余干县三塘乡的农民,在南昌打拼了15年。曹谷旺告诉记者,以前他是个小包工头,手下有二三十人,从事泥工、水电工、木工,难免与客户发生矛盾纠纷,“我有个伙计,被拖欠工钱大半年,自己去找开发商闹,被打得遍体鳞伤”。

  曹谷旺说,以前很多用工单位法律意识淡漠,不依法办事,一些政府部门也不作为或者乱作为。作为弱势群体,如果不依法维权,矛盾就会激化,“以暴制暴,非法对抗非法”,社会就会产生不稳定因素。

  从今年9月3日开始,曹谷旺多了两个职务,散工劳务超市的党支部书记和工会副主席,“上个月,刚刚帮几个兄弟要回两笔工程款,共计13000块钱。现在中央提倡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我们现在有组织,办事按程序来,不搞对抗,要多对话。”

  “这个劳务超市只为散工服务,地方不大,但是却做到了‘散而不乱、小而不弱’。”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散工超市管理科负责人潘香宝告诉记者,整个恒茂华城散工劳务超市由13个包工头组成的工会来进行管理。每天,工会值班人员对用工情况进行登记,每个人都有派工单,有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等基本资料,并向雇主出示服务联系卡,以工会的名义承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提供售后服务。

  在法治框架下维稳维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马怀德

  社会矛盾多发易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权力机关不能坚持依法办事,老百姓又不善于依法维权,当公私两类主体都不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时,社会管理就会失序,政府维稳和老百姓维权就会发生激烈冲突。如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一方面,公权力主体必须依法办事,在宪法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目前很多社会矛盾,往往是基层党委政府违反法律、违背民意、不讲科学、长官意志的错误决策造成的,也是司法机关不公正司法造成的。因此,公权力主体依法办事是从源头减少社会矛盾的关键所在,应该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还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完善执法体制机制,解决行政执法不规范、不透明、不作为这些问题,特别是要在执法过程中注重程序性的完善。同时,司法机关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力,避免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

  另一方面,人民群众要依法维权,在法治的轨道上理性维权。由于救济渠道不畅或者依法维权的意识淡漠,很多人脱离法治轨道,用各种法外的方式维权,“信访不信法”现象越来越普遍,甚至出现了“以命抗争”等极端维权事件。有问题都找党委政府,成了处理社会矛盾的主渠道,行政方式被不断强化。而这种方式的本质是人治,与法律解决方式的最大差别就是缺乏合法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于是出现了花钱买平安,接访成“截访”,不仅未能解决问题,反而使得问题更加复杂化。在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必须在法治的框架内解决问题。只有依法维权、理性维权,走法律渠道,公众的权益才能得到真正保障。

  运用法治思维定纷止争

  陕西省司法厅厅长 路志强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相结合”,体现出在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新思考。如何理解这个提法?党的十八大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坚持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相结合”的提出,就是对此精神的进一步深化。

  这一提法的针对性在于,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方略视域下法治政府一切行政行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维权,合理表达诉求和主张,是法治社会公民的基本要求。

  在实践中,要注意把握好两点,一方面,各级党政干部要做到依法办事,就必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推动形成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运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另一方面,广大群众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就像俗话所说的,“不惹事也不怕事”,正当合理的利益要维护,遇到矛盾纠纷不莽撞行事,通过法律手段和法律程序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就可以从源头上铲除矛盾纠纷产生的土壤。

  对司法行政部门来讲,就是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深化矛盾纠纷化解、拓展法律服务范围、强化特殊人群管理等工作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公平正义的环境。

  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创新创立的经济社会建设法律服务团,精选1233名律师为在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一对一法律顾问,为1000个重点建设项目单位、10万个中小企业和500家党政机关提供了20万件次的各类法律服务,提高了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的水平,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和决策风险。我们还在全国率先推开“板块式”普法新格局,大面积、全方位,纵深到社会各行业、各领域的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提高社会成员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意识,必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和社会氛围。

  依法行政方能赢得民心

  贵阳国家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白云区委书记 丁雄军

  坚持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相结合,就是要牢牢树立法治观念,政府做到依法行政,群众做到依法维权,方能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从基层来看,近年来国企改革、拆迁补偿等方面的矛盾较为集中,引发的冲突也较为激烈。要想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首先国家公务人员要依法行政,不与民争利,处处为群众利益着想,才能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各项工作才能顺利开展。

  国企改革牵涉到多方利益,稍一疏忽,就会诱发不和谐因素。白云区4家国企改革涉及职工780人,却没有1人上访,这也是因为我们坚持了依规操作、依法办事,制定的职工安置方案公平合理,既保证了职工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又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工自然拥护。

  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各种矛盾尤为集中。针对外来人口融入城市带来的实际问题,我们事先充分征求群众意见,采取公租房、团购等方式进行安置,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实现和谐征收。

  而对搬迁企业则实行“一企一策”,综合运用易地搬迁、货币化补偿等手段,确保企业搬出生产力。在征收过程中,组织干部职工进村入户,倾听群众合理诉求,针对每一个诉求,政府都会细心研究,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合理要求。全区3956户房屋、79家企业征收中,没有出现一例暴力抗法事件。
                                                                                                                   程城  编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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