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副总编挪用9.8万无力归还 逃亡18年四处打零工
2013-10-18 09:41:15   来源:中国城市经济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江门新会一家报社的领导汤某沉迷赌博游戏不能自拔,为筹集赌资,其先后挪用公款9.8万元,后因无力归还,自知罪责严重的他于是仓皇出逃,...

 江门新会一家报社的领导汤某沉迷赌博游戏不能自拔,为筹集赌资,其先后挪用公款9.8万元,后因无力归还,自知罪责严重的他于是仓皇出逃,一晃就是18年。

  近日,思乡心切的他回乡自首,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零四个月。

  法院查明,被告人汤某自从1993年调到新会侨报任副总编辑后,就天天沉迷于玩扑克牌游戏机,但总是输多赢少。据统计,为玩电子扑克牌机,他一共花费了十多万元,在将自己的全部工资和亲戚的借款都投进赌博后,依然入不敷出的他选择了挪用公款9.8万元。

  1994年3月,汤某挪用单位经费的数额越来越大,由于自身家庭条件不是很好,无力偿还,出于害怕被揭发后坐牢,其最终选择了逃亡。汤某称,逃亡期间,他先后到过海南、河南、山西、黑龙江、齐齐哈尔、上海、安徽芜湖等城市的酒楼、市场打零散工,换取生活费。

  “在河南南阳工作期间,我有一次被摩托车撞得失去工作能力,没有了生活来源,开始想念家人,经常失眠,再加上多年来查过很多法律条文,觉得自己做错了事就要受到惩罚,我不再想偷偷摸摸在外面过日子,就下定决心去自首”。汤某于2013年5月14日到安徽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该院工作人员通知了其家属,而后汤某到新会区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汤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被告人汤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已退回全部赃款,可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汤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 
                                                             (本网记者:张小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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