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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利用“银期连接”划走巨款 1000万存银行第二天不翼而飞
2013-09-26 10:03:21   来源:本网讯   评论:0 点击:

  2012年11月9日,苏州市民郑女士发现,自己刚刚存进银行的1000万元人民币,次日就不翼而飞,竟被一个期货公司的期货交易账户给转走了。...
     2012年11月9日,苏州市民郑女士发现,自己刚刚存进银行的1000万元人民币,次日就不翼而飞,竟被一个期货公司的期货交易账户给转走了。自己没炒过期货,钱怎么没的?警方破案后发现原来是有诈骗团伙用假身份证为受害人办“银期连接”,利用期货交易手段诈骗资金,涉案金额高达2130万元。9月23日,苏州相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罕见的金融诈骗案。

  “银期连接”套现手法

  1 利用高额回报骗取投资人的信任

  2 要求投资人先将钱存在银行卡上

  3 办假身份证,将受害人照片换成同伙头像,其他信息不变

  4 由同伙持假身份证,到期货公司开户,并关联到受害人银行账户

  5 将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转入期货账户

  6 最后,经由期货账户将资金转入其他账户套现

  这是怎么回事?

  千万存款打进银行 第二天不翼而飞

  去年11月9日,苏州工业园区郑女士报警称:11月5日她在建行苏州蠡口支行开了一个账户,次日向该账户内存入一千万元,11月7日发现账户上的钱被转到一个叫银河期货的期货交易账户中,自己已经无法支配这笔巨款。郑女士觉得很奇怪,因为她存钱的银行卡和密码均没有丢失过,也没有办理过网银。

  警方经调查发现,郑女士被转走的一千万元已被从济南转入北京银河期货公司账户,并因资金异常被冻结。按照道理,从银行卡转账到期货,需要身份证或者本人在场,且需要密码。郑女士人在苏州,怎么能在济南完成转账?

  警方调查发现,问题出在“银期连接”上。为了方便炒期货,期货公司会与银行协商,为用户提供银行账户和期货账户关联功能,但交易账户必须是在同一人名下。显然是有人偷偷用郑女士的身份证件,办理了“银期连接”,这才将1000万元转到了期货公司账户。
      一下存1000万想干吗?

  有人推荐理财产品 允诺15%的高收益

  警方发现该交易操作均通过银河期货公司济南营业部,于是专案组又转战山东济南,在银河证券公司济南营业部,通过开户时留下的手机号码,顺藤摸瓜掌握了相关诈骗团伙的动向,最终在济南一宾馆内抓获了武某、姜某等多名嫌疑人。

  经查,本案主犯武某是一名四十多岁的河南籍女商人,她在庭审交代说,自己在苏州曾经开办了一家金融投资公司,后因经营不善亏损了5000多万元。于是她找到从事借贷生意的姜某,希望通过他帮忙吸收一些资金,缓解其投资公司的困难现状。融资未果后,武、姜二人觉得借钱不如骗钱,开始寻找目标行骗,2012年10月份,通过朋友介绍,他们锁定了有投资意向的郑女士。

  郑女士手头有一笔数额近千万的闲钱,一直在寻找合适的投资渠道。武某通过姜某的介绍找到郑女士,向其推荐一款理财产品,并许诺年收益可达15%。如此高的回报率打动了郑女士,她在银行卡内存了1000万元,并将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给了武某。

  钱进银行怎么能“飞”掉?

  MBA硕士传授方法 利用期货交易漏洞套现

  为了诈骗郑女士的存款,武某和姜某事前做了不少功课。通过姜某的关系,他们找到善于期货操作的MBA硕士李某,以想套取资金使用为由向其咨询如何通过期货交易将账户存款套现。李某用2000元钱为例,向两人演示了从建设银行将2000元钱关联到期货公司,再通过期货公司将2000元钱转到农业银行实现套现的一系列流程。在李某的引荐下,他们又找到了银河期货公司济南营业部工作的张某,同样以想套取资金使用为由,咨询开户事宜。

  武某说,在确定了诈骗操作的可行性后,她做了假身份证,将受害人身份证上的照片换成自己同伙的头像,其他身份信息不变。然后由其同伙持假身份证,到期货公司通过张某进行开户,并关联到受害人的建设银行账户,将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转入期货账户,再经由期货账户将资金转入其他账户套现。

  于是,就在郑女士将1000万元存入银行的第二天,巨款就通过这种方式被他们转入期货账户。

  同样的手法 诈骗超过2000万

  由于证券法规还不完善,另两涉案同伙暂难定罪名

  根据指控,武某、姜某二人通过相似手段,先后骗取受害人郑女士1000万,以及受害人张某1000万、王某100万及管某30万,总金额高达2130万元。据记者了解,本案中除张某的450万元被犯罪嫌疑人转出,警方正在积极追回,其余资金均被期货公司及时冻结。本案未当庭宣判。

  值得一提的是,当天的庭审中只有武某、姜某两名被告人被检察机关起诉犯诈骗罪,该诈骗案中的两名“幕后高参”李某和张某并未出现在被告席上。该案公诉人李玲玲庭后向扬子晚报记者解释称,虽然李某和张某泄露期货交易漏洞的事实已被查证,但是二人都声称对被告人的诈骗意图不知情,以为他们只是想违规套现。“我国的证券法规还很不完善,对李某和张某的行为一时还很难确定罪名,二人目前处于取保候审阶段。”

  李玲玲表示,这个案子的犯罪手法比较高明。但是归根到底,还是郑女士的个人信息不小心被泄露。“本案中嫌疑人每次向被害人许诺的收益为14%-18%,因此特别提醒那些手头有些闲散资金的市民,小心保管好自己的财产,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给你某些超出既定利益的回报,世上从来没有免费的午餐。”
                                                                                           (本网记者:张小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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