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牵线捞人 当事人被骗800万
2013-12-27 07:13:18 来源: 评论:0 点击:
1 7月31日庭审中的肖红明(左)和王如来。近日,二人因诈骗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新京报讯 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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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刘先生为“捞”因涉黑被抓的女婿,找到身为警察的多年朋友史某找关系运作,后通过史某,认识了自称在公安部工作的王如来和任司法部部长助理的肖红明。结果,女婿没捞出来,自己还被骗走800万元。
近日,肖红明、王如来被二中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
岳父付800万捞涉黑女婿
2010年6月,辽宁人马某因涉黑被警方控制。其岳父刘先生很着急,找到了当地派出所民警史某找关系捞人。
刘先生说,史某称已通过北京朋友、某部委的“刘司长”找到在公安部工作的王如来和司法部部长助理肖红明,“史某说,只要钱到位,这两个人可以把马某捞出来”。
于是,按照史某提供的“刘司长”的账号,刘先生开始汇钱,再由刘司长把钱转交王如来和肖红明。
事情正在办理、案卷提回去了……随着“捞人程序的启动”,每到一个阶段,史某都会告知刘先生,同时也说“对方还需要钱”。刘某先后三次汇款共计800多万元。捞人还没结果,可钱还在继续要。
刘先生心里有点没底了让史某通知对方见面。
2011年1月,刘先生和史某来到北京,见到了“刘司长”和王如来、肖红明。
“王如来、肖红明都说事情是由他们两个部门办理。”刘先生说,他们说再给500万元,马上能放人。
这次,刘先生没有答应,告诉史某要求对方退钱,但对方始终推托。
2011年2月,马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刘先生明白过来了:王如来和肖红明根本就没办事。随后,其报警。
2012年8月和11月,王如来和肖红明分别被控制。
两被告人均称没拿钱
肖红明说,来北京做生意的他,在2008年认识了王如来,并通过王认识了“刘司长”。当时,王介绍他是“司法部的肖处长”,他没反驳。
据了解,得知肖红明身份后,“刘司长”表示要帮朋友捞一个姓马的人,希望能办个取保。后来,王如来让肖红明从“刘司长”处两次拿了600万元。
肖红明说,他将钱给了王如来,“起初以为是刘司长和王如来的生意款,后来一起见了刘先生,王如来继续让我冒充司法部的人,我才意识到是捞人的钱”,因利欲熏心,就继续冒充下去了。
肖红明的女友则作证称,两人2006年相识,肖红明一直说自己是司法部的。
“肖红明自称是司法部的处长,还给我看了胸卡和工作号。”王如来表示,是肖红明说捞人的事可以操作,还说办事先需要六七百万元。后来钱都给肖,自己一分也没拿。直到接到起诉书后,才知道肖红明是个骗子。
警方未能找到赃款去向
今年7月31日,该案在二中院开庭时,王如来和肖红明认罪,但都称自己是从犯,且没收钱。
据了解,因两人推诿,警方没能找到赃款去向,仅从肖红明处扣押了现金10400元。
法院查明,肖、王虚构身份,以有能力帮助他人逃避或减轻刑事责任为由,诈骗巨额钱款,构成诈骗罪。该案中,二人作用相当,均起主要作用,虽认罪,但庭上供述及辩解,与查明的犯罪事实具有诸多不符,且无实际赔偿能力。
据此,法院判处肖红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如来因经手的诈骗钱款少于肖红明等原因,获刑15年。
追访
检方曾要求查“牵线”民警
民警证言称感到被骗后,常驻北京欲索回好处费
在刘先生捞人被骗案中,“牵线人”民警史某证言称,2011年2月,得知马某被判刑后,他们明白过来,王如来和肖红明根本就没办事。为讨回刘先生支付的800万元好处费,他开始常驻北京找王如来和肖红明要钱,后来就联系不上肖红明了。
在今年7月31日庭审中,检方出示了史某北京的朋友、“刘司长”的证言。
证言中,“刘司长”表示,因为王如来曾说肖红明社会关系多、办捞人的事也多,所以他相信肖红明和王如来能办成捞人的事。每次肖红明要钱,他就问刘先生要,之后再取出来给对方。
肖红明的辩护人认为,“刘司长”通过史某收取了刘先生至少10万元,所以也涉及诈骗。
公诉人表示,除了本案的800万元,“刘司长”是否虚构身份、从当事人处骗取钱财,以及史某是否也涉嫌犯罪,检察机关均已发函,要求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但“由于"刘司长"是癌症晚期,史某在异地,目前公安机关还没有侦查结果”。一旦取得证据,司法机关就会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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