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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强吃霸王餐,执法证不是霸王证
2014-03-14 08:39: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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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强吃霸王餐,执法证不是霸王证

http://www.youth.cn   2014-03-14 07:39:00   中国青年网

  据云南电视台报道,近日有一伙人醉酒后大闹夜宵摊,其中一人手持昆明市五华区大观街道办事处的执法证,是一名科长。据摊主介绍,这人每次吃东西都不给钱,请客则先假意买单后强行索回,并口出狂言:“我是城管的科长,我吃了东西你敢收老子的钱?”(3月16日《新京报》)

  有些常识可谓是人尽皆知,如吃了人家的东西要付钱,不能随便吃喝;如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执法者不过是替人民行使权力罢了;再如执法证只是对执法者身份进行确认的一种方式,防止“山寨执法者”,其背后并没有附着其他的权力……可遗憾的是,还是有些执法者罔顾常识,如昆明市五华区这名城管科长,便把权力当成自己的,把强吃强喝当成一种福利,把执法证当成“霸王证”。

  事实上,类似的事情绝非个案。这名城管科长把执法证当成了“霸王证”,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人把各种各样的证件当成“特权证”,如人大证、代表证等。从频见报端的新闻可知,一些代表、委员违规停车了、家里出事了、和人闹矛盾了,往往都会掏出证件,一副“我是代表(或委员)我怕谁?”的姿态,以此摆平事态。本来,有纷争的事情要想让人信服,应该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可一旦有人拥有“特权”,“情理”就靠边站了,官大、权力大才是硬道理。

  这些案例,再次向我们传递了一个残忍的真相——特权意识、官本位意识在一些人心中仍然根深蒂固。本以为,“为官一方威武一方”的传统意识,早已被社会所摒弃、沦为历史的记忆,不料这如同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通过不同的个体再次呈现在公众面前。这城管科长“我的地盘我做主”,“我吃东西你还敢要钱?”等雷语所透露的,正是对官本位的畸形迷恋。这种迷恋,不仅违背了执法者的职位属性,也侵害了公众的权利——当城管科长吃东西不给钱时,夜宵摊主的权利无疑受到了损害。

  对于这样的行为,以及类似的行为,必须发现一起严惩一起,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该法办的法办。不过,凡事未雨绸缪,或者是防患于未然显然是更好的办法。就类似事件而言,如果任由官员特权意识发挥,等到事后再来处理,显然不是“上上策”。故而,从代表、委员、执法者的选拔开始,便应注重这些人的素质修养,对于素质不达标者,即便能力再好,也不应选用。毕竟,“德才兼备”的人才能成为好的执法者、代表或委员。总不能每次都让网友发问:这样的官员(或委员或代表)怎么选拔上来的?有没有暗箱操作?等等。

  自然,在一些官员仍对特权过于痴迷的境况下,一些常识的确有必要重申,那就是执法证从来都不是霸王证,这二者相距十万八千里;而代表证、委员证等证件,也从来都不是特权证。在一个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每一个公民或者每一个官员,与权力相关的证件,只有一张“平等证”,即公众的身份证。其他的任何证件,都只是一种身份标签而已,即便附加着权力,也只是替人民行使罢了,这些权力并不属于任何的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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