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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14-12-17 09:56:27   来源:   评论:0 点击:

请您记住,无论您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您记住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请您记住,无论您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您记住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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