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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出台“九不准”规定
2014-07-10 19:34:00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   评论:0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要求,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要求,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并于12月26日召开全国树医药行业新风、深入贯彻“九不准”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在会上讲话,部署落实相关工作。中央第23督导组、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同志出席了会议。地方卫生计生部门、医务工作者、医药行业协会等单位的代表分别就贯彻落实“九不准”进行了发言。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事业改革发展成败,关系医疗卫生人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长期以来,广大医疗卫生人员自觉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作为最高使命,爱岗敬业,辛勤工作。医疗卫生系统高度重视行风建设问题,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不断强化行业监管,广泛开展“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等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一批商业贿赂案件和行业不正之风问题。但是,当前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制定《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是贯彻落实中央要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具体举措。内容包括: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行为,制止非法交易活动,打击商业贿赂行为,国家卫生计生委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

  下一阶段,卫生计生系统将把贯彻落实“九不准”作为当前卫生计生系统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全面整顿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把“九不准”迅速传达到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督促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研究制订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认真抓好执行。二是切实加强行业自律性管理。国家卫生计生委将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部门,要求所属有关行业协会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建立医疗卫生人员诚信从业信息管理系统,将医疗卫生人员的违规行为记入个人诚信记录。三是净化市场环境。加强与公安、检察和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违规行为,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四是强化社会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违反“九不准”行为的通道。通过落实“九不准”,大力培育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医疗卫生职业道德,大力弘扬新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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