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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名职工被"冒名"贷款近3千万 至今仍未还清
2015-09-16 12:20:30   来源:   评论:0 点击:

51名驾驶员吃住在集团停车场,表达诉求。  一场因维权而引发的停运事件,最终导致云南怒江交运集团(下称怒交集团)的3名驾驶员被批捕。

200名职工被"冒名"贷款近3千万 至今仍未还清

51名驾驶员吃住在集团停车场,表达诉求。

 

  一场因“维权”而引发的停运事件,最终导致云南怒江交运集团(下称怒交集团)的3名驾驶员被批捕。

  8月7日,怒交集团的51名驾驶员决定停运维权。随后,10名驾驶员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其中3人后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批捕。

  这场驾驶员们眼中不得已而为之的停运事件,其背后是他们与怒交集团间一系列错综复杂的纠葛:不满集团长期拖欠工资、吸纳高额押金,以及被“冒名贷款”近3000万元。

  近日,澎湃新闻调查发现,2005年至2007年间,怒交集团这家国有控股企业确曾以两百多名职工的名义,向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近3000万元,部分贷款至今未能偿清,导致“被贷款”职工常年信用记录不良。

 

  3名驾驶员因“停运”被批捕

 

  在停运维权13天后,怒交集团高快客运分公司的10名驾驶员突然被当地警方控制。

  此前的2015年8月7日,该公司51名驾驶员,决定以停运的方式,向集团和怒江州政府表达诉求。

  停运的导火索是2015年7月30日公司下达的一份通知。通知称:本着自愿的原则,该公司驾驶员需与承包方签订《客运车辆驾驶员岗位协议》并向承包方缴纳车辆保证金。

  参与停运的驾驶员夏晓(化名)认为,这笔4万元的车辆保证金“不合法”,且“职工在入职时已与怒交集团签订过劳动协议”。

  多名驾驶员称,在他们入职时,均已缴纳过这笔4万元的“风险抵押金”,后经州政府调查研究,该笔抵押金在2014年已退还给驾驶员。“现在收取这笔车辆保证金,是换汤不换药。”一名职工说。

  这51名驾驶员驾驶的是20辆六库至昆明的高快客车。8月7日,他们向怒江州政府信访局和州人大递交了“诉求书”,随后停运维权。

  8月20日,当他们再次来到州政府院内后,州、县两级公安局出动100多名警员,先后将51名驾驶员控制。当日,41名驾驶员先后回家。其余10名驾驶员中有7人被行政拘留10日,余金义、茶晓峰和张庆国被行政拘留15日。

  泸水县警方向这10名驾驶员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他们的行为“已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扰乱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影响了旅客的正常出行。期间,经相关部门工作,仍不离开”。

  7名被行政拘留的驾驶员于8月30日被释放。但余金义等三人在拘留期届满的9月4日凌晨3时,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泸水县检察院批捕。

  据澎湃新闻了解,2014年8月4日至8月19日,该运段的驾驶员们也曾以同样的方式表达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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