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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出台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着解决律师会见
2015-01-26 09:43:49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4年12月8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来自全国各地的32位律师协会负责人参观并座谈。这是最高检首次邀请律师参加检

   2014年12月8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来自全国各地的32位律师协会负责人参观并座谈。这是最高检首次邀请律师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强化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着力构建新型健康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共同肩负起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神圣使命。

  12月23日,最高检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对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六项权利作出明确规定,着力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三难”问题,促进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维护司法公正。一是要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会见权。二是要依法保障律师的阅卷权。三是要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四是要依法保障律师在诉讼中提出意见的权利。五是要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知情权。六是要依法保障律师在民事、行政诉讼中的代理权。

  《规定》强调,检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对妨碍律师依法执业的法律监督职责。律师认为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向同级或者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诉或者控告的,检察机关要在受理后十日以内进行审查并答复。《规定》要求,建立完善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检察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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