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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员仿冒领导签字报销侵吞公款102万被判10年
2015-09-28 08:18:0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公司女出纳陈某仿冒领导签字报销发票,分95次侵吞102万余元,于退休3年后被查。记者昨天获悉,西城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0

    公司女出纳陈某仿冒领导签字报销发票,分95次侵吞102万余元,于退休3年后被查。记者昨天获悉,西城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0年。

  现年54的陈某是北京市人,自2000年6月进入北京拖拉机公司财务部担任出纳员,同时负责票据审核工作,2011年退休。

  法院查明,2008年5月至2010年6月间,陈某利用负责单位财务报销的职务便利,以仿冒公司党委书记杜某及办公室主任单某签字报销发票的方式,分95笔报销侵吞公款共计102万余元。2014年9月19日,陈某被查获归案,后其家属代为退赔全部赃款。

  2014年9月18日,北京拖拉机公司在接受市国资委纪委检查时,发现财务报销凭证中有大量假发票存在,拖拉机公司组织人员对现金凭证核查,初步认定是公司原出纳陈某所为。第二天,国资委纪委相关负责人在拖拉机公司办公室约谈陈某,陈某承认其贪污的事实。

  法院认为,陈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陈某在被羁押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依法从轻处罚;其家属代为退赔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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