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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873名院庭长 前10月问案6万件
2015-11-09 09:29:01   来源:   评论:0 点击:

昨天上午,市高院通报了今年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的工作情况。全市三级法院873名院庭长,截至10月20日,共办理各类案件5 8万余件,占全部结

   昨天上午,市高院通报了今年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的工作情况。全市三级法院873名院庭长,截至10月20日,共办理各类案件5.8万余件,占全部结案数量的15.5%,院庭长办案已经成为“新常态”。

  昨天,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1至10月,全市法院共收案49万余件,同比上升18.3%,增加了7.6万件。全市三级法院873名院庭长纷纷走上审判台“坐堂问案”,截至10月20日,共办理各类案件5.8万余件,占全部结案数量的15.5%。

  北京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袁远表示,一直以来,法院院庭长承担着较多的审判管理监督以及行政管理事务工作,往往导致其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亲临审判一线,致使办案数量不多,法院的优质审判资源逐渐脱离审判岗位。针对上述问题,北京法院最大限度地剥离行政事务性工作,对院长、庭长的办案数量提出明确要求,并将院庭长办案作为北京法院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在全市法院推行。

  >>释疑

  为什么要求院庭长亲自办案?

  全面提升办案质量效率

  袁远表示,院庭长办案还原了院庭长行政职务下的法官本色,对其他法官,尤其是青年法官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升了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据介绍,全市法院推行院庭长办案以来,各法院都制定了相应规定和要求。如石景山法院要求院长全年办案数量不少于3件,副院长不少于5件,庭长根据各庭收案基数的不同从10件至30件不等,副庭长高于所在庭法官的平均结案数;昌平法院则制定《院长、庭长承办案件规定》《全员办案实施办法》,对院庭长办案的数量、类型、标准等进行了全面规定,分岗定责。

  什么样的案子由院庭长来审?

  影响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袁远介绍,东城法院规定院庭长的办案职责为不固定合议庭,不办串案,不办简易案件,不由他人代办案件,由本人亲自承办有重大影响、复杂疑难和新类型案件。

  在北京一中院,院庭长带头落实庭前会议、证据交换以及庭前阅卷等庭前准备程序,亲自进行询问、开庭审理、参与调解以及制作裁判文书,坚决避免“露面敲槌”。

  四中院按照三名副院长的专业特长和分管领域,分别带头在民事、刑事、行政审判领域开展专业化审判。

  >>人物“让当事人对公正审判更有信心”

  ——北京知产法院副院长宋鱼水

  北京知产法院副院长宋鱼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院庭长担任主审法官能让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更有信心。

  宋鱼水认为,要做好审判工作必须将开庭审理案件与法学理论经验相结合,院庭长只有长期参加和从事一线审判工作才能进一步思考和了解审判的实际运行情况,掌握最直接最全面的审判工作动态,保持对案件审理的敏锐性。法官眼中一些看似一般普通的案件,其实真正展开来认真讨论会发现很多问题,院庭长必须通过亲自审理才能发现问题并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源来解决这些问题,切实提高审判工作水平。“比如,我们审理了关于机顶盒著作权侵权相关的案件,此类纠纷涉及网络电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法官审理时可能更多的是审理个案,但院庭长审理时则可以通过深入调研,召集相关部门召开研讨会等真正解决这一类的社会问题。”宋鱼水说。

  宋鱼水表示,院庭长多年来积累了大量的审判信息及案件资源,能够启发、引导年轻法官及助理从更多元的角度和更宽广的视野来考虑问题,并带领他们大胆地进行改革与创新。同时,可以身体力行,帮助他们改正一些审判中的老习惯、老做法,包括言谈举止、审理思路等等。院庭长亲自办案能够直接建立与一线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工作联系,了解一线审判人员的工作模式和实际状况,听取他们的意见。院庭长可以实际体会法官在开庭中面临的问题,比如法庭的设施是否符合实际审判需要,庭审的模式怎样进行更加科学合理的改革等操作层面的细节。

  市三中院两年受理 百余件不诚信诉讼

  京华时报讯 (记者王晓飞)昨天,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法院自2013年成立以来,审判监督庭在收到的案件中已发现100余件不诚信诉讼案件,占到了审判监督庭全部案件的9%,有些案件甚至存在多处不诚信行为。北京市三中院表示,一旦发现当事人的虚假诉讼行为,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性质,处以训诫、罚款、拘留等处罚,对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民事责任,特别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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