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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减负,仅减少收费项目还不够
2015-11-16 07:56:27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支持企业发展,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10月1日起,全省取消和暂停征收4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昨从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支持企业发展,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10月1日起,全省取消和暂停征收4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昨从省财政厅获悉,10月份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比去年同期下降11.8%,减收约3亿元。“本月起,原来全省执行的收费项目调减为47项,是全国执收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最少的省份,收费正面目录清单已向社会公布。”省财政厅综合处副处长李洪英介绍。(《湖北日报》11月10日)

  作为“全国执收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最少的省份”,湖北省委、省政府等有关方面优化当地企业发展环境的智慧、决心和勇气,很值得其他地方借鉴和学习。问题是,就目前各地简政放权、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现实和新出现的问题而言,地方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绝不只是减少收费项目这么简单。

  众所周知,此前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负担沉重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收费项目,二是收费标准的幅度与力度。此次湖北省大刀阔斧减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有效减少企业负担的目的。但如果只简单减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而不对保留项目的收费标准“挤水分”,届时相关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负担非但不能减轻,甚至还有可能增加。

  时下,我国自上而下的简政放权,其中一项就是大幅缩减涉企收费和审批程序,但包括企业在内的有关方面,实际感受到的减负红利却并不明显。究其原因,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堤内损失堤外补”的做法,很可能就是一个重要因素。

  此外,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精简等简政放权的情况下,企业能否到管理部门更顺畅、顺利办事,也是一项隐形的企业负担。而就现实看,已经有不少企业反映“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政府部门是简政放权了,但也不办事了,事情反而更难办。”这其中固然有有关部门和人员执政为民理念缺乏的主观因素,客观上不可否认也存在制度不配套、削减收费项目后基层办事缺经费等难题,为企业办事自然缺乏积极性。这其中,涉及经济方面的,固然可以通过向基层转移支付的方式化解一部分,但制度的完善配套和跟进,显然也不可或缺。

  就这些意义上讲,如果真正想让企业切实享受到取消和暂停征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红利,还需要有进一步的配套措施和制度保障。比如,在取消相关收费项目的同时也要对保留项目的收取标准进行下调或细化收费标准,避免由于收费标准的自由权过大,吞噬企业享受取消相关收费项目的红利;加快制度配套措施,减少政府具体办事部门和人员的风险,愿意积极为企业办事;有效测算和足额转移支付,填补基层涉企办事经费缺口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为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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