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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南郑县法院原院长涉贿被捕 历时4年仍未判
2015-11-18 09:28:01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1年,时任南郑县法院院长的何军辉因牵涉到该县一起土地窝案中,被汉中市纪委调查。当年6月3日,何军辉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后被逮

  2011年,时任南郑县法院院长的何军辉因牵涉到该县一起土地窝案中,被汉中市纪委调查。当年6月3日,何军辉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后被逮捕。

    然而,因为“法院开庭后发现证据有瑕疵”等原因,该案自2014年8月底二审至今,没有宣判。

    另外,何军辉在法庭上提出的遭刑讯逼供的问题,也已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但至今未果。

    2015年8月19日早,60岁的何军辉满头白发、面容憔悴,拖着疲惫的身躯,在爱人杨真和14岁残疾儿子的陪同下,来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北门口,想反映自己的案子。

    儿子是捡来的,是多年前患脑病的弃婴,夫妇俩一直收养至今,儿子执拗地非要跟着。没办法,杨真说:“你好好在车里看着妈妈的包包,不敢让小偷拿去,爸爸妈妈很快就回来,乖!”有了给妈妈看包包的任务,儿子安静了很多,坐在车里紧紧抱着包包,乖乖地呆着。

    杨真附身吻了儿子额头,陪着丈夫小心翼翼过了马路,向车里的儿子不断挥手,夫妇俩一起进了省高院办公大楼。

    1 被指受贿15.5万

    二次开庭未宣判

    2011年5月26日下午,时任南郑县法院院长的何军辉被汉中市纪委调查,原因是牵涉到该县“3号地”(编号为2010NZ23号地)而引发的土地窝案。当年6月3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6月15日,省检察院决定逮捕。

    汉中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何军辉涉嫌受贿,主要依据是:

    2009年7月,何军辉以县法院院长身份同时兼任南郑大道东段五条道路(分别为圣水路、石燕路、汉桂路、冷水路、龙岗路)建设项目总指挥。一个叫伍英彬的商人通过介绍找到何,表示想在南郑购置土地搞开发,并请求何给予帮助。

    何军辉利用总指挥职务之便,给伍引荐有关领导,帮其成功购地。2010年先后收受伍英彬西安世纪金花商场购物卡2张(价值15000元)、现金4万元。

    随后,何军辉以加快建设为由,督促安排县城投公司编制“3号地”的规划。伍英彬以陕西航天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航公司”)委托人身份参与购地。之后,伍英彬以“陕航公司”名义向南郑县城投公司出具文件,改由汉中金钰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金钰公司”)履约,于2011年3月通过招、拍、挂,以3911.93万元取得“3号地”土地使用权。

    汉中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何军辉非法收受他人现金55000元(1.5万元购物卡和4万元现金),后又追加其受贿10万元,共计15.5万,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回避原则,省检察院指定宝鸡市检察院公诉,2012年6月28日起诉至宝鸡市中院。

    2012年9月13日,宝鸡市中院在宁强县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庭审中何军辉提出由于遭遇刑讯逼供,证据涉嫌非法取得。何军辉患高血压多年,庭审中一度晕倒,后宝鸡市中院当庭宣布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同年11月16日,何被取保候审。

    宝鸡市中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是2014年8月29日,至今没有宣判。

    2 一个商人翻云覆雨

    多名官员受贿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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