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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给河南省委书记、省长留言获官方回复 共计62条
2016-07-21 09:44: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谢伏瞻同志简历|给河南省委书记留言陈润儿同志简历|给河南省省长留言人民网北京7月19日电 日前,河南省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62条留
谢伏瞻同志简历 | 给河南省委书记留言
陈润儿同志简历 | 给河南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7月19日电 日前,河南省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62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家住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券桥,本人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脑血栓。现在眼睛基本看不见东西,长年吃药,住院,吃的药盒子都是用化肥袋能够装几袋,高昂的医药费实在是让整个家庭负担不起,然后找村干部,找乡民政局反映此事儿,都无结果,本村为什么有的人好好的,年轻力壮可以享受国家低保待遇?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7月9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方城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反映人李秀云,现住券桥乡券桥村3组,身体有病。丈夫开有小型理发店;有两个儿子,最小的儿子已经28岁。家有门面房4间3层,后面有四包三老院一处,建筑为瓦房。其儿子在自家门面房卖家具。民政所核实李秀云不符合低保条件。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方城县拐河镇电网改造项目开工有些时日了,电网改造进展到哪里了,各庄村电网改造计划何时落时到位。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7月10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方城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由于该留言反映的问题具体地址及问题不够详细,拐河镇供电所所长连续几天与该网民电话联系,希望能当面把问题说明,以便帮助其解决问题,但是该网民的电话一直无人接通。对于网民反映的电网改造问题,第一批的配网工程于2016年6月30日已经完工,第二批配网工程将于本月月底开工。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南阳美丽之都项目从2008年开始到现在已经8年了,迟迟没有交房,最近1年半连过渡费也不支付了,请书记主持公道,帮我们要回来房子吧。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月7月15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宛城区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美丽之都项目开发企业为锦寓置业房地产开发公司。该企业现正在积极办理各项手续,积极筹集资金,争取早日建设完毕。办事处也将积极督促开发商,力争群众早日入住。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现在需要办理转出到合肥的户口,合肥市户籍办根据我身份证查询到户口所在地是张店镇孙渡口西队,准迁证上的地址也是这样填写。当拿回老家张店镇户籍办办理迁出证明时,工作人员不给办理,理由是他查询的地址是张店镇政府路8号,要求回去重新办理准迁证。合肥市户籍办人员表示,只能按照电脑上查询的地址来写,只要是同一个派出所可以给我开这个迁出证明,即使按照张店镇政府路8号这个地址给我开合肥市也可以给我迁入,当我要张店镇户籍办的电话以便于好沟通时,工作人员怎么说都不给,非要我来回跑,这有一丁点为民办实事的态度吗?因为这个问题我已经跑了多次,就是不给解决。不解的是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张店镇户籍办呀,我的户口都是经他来办理的,现在为什么出现信息不一致的问题?自己的问题不去解决反而为此设置那么多阻碍

答复意见:

2016年7月4日,匿名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发帖反映鹿邑县张店镇户籍办工作人员不作为。接此舆情后,县局党委高度重视,何县长立即指示,由督察大队、治安大队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前赴张店派出所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反映人许素芝,女,汉族,生于1983年6月8日,身份证号码:412725198306083428,常住户口地址:鹿邑县张店乡政府路2号,联系电话:13460005012、 18656036160。 2016年 6月18日,合肥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按迁入登记为许素芝签发了准予迁入证明(皖准字NO10330148号)。按照《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88)公(治)111号》要求:第三条横线上,填写被准予迁入公民原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具体地址。但合肥警方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的地址填写为许素芝的出生地地址:张店乡孙渡口西队,其没有按照公安部通知要求办理。其父亲许万福(联系电话:13140648233)到张店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时,由于合肥警方所填写的迁入证明的地址张店乡孙渡口西队,与公安部规定的地址(鹿邑县张店乡政府路2号)不一致,所以户籍民警郭金彪要求其按照《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88)公(治)111号》要求重新办理准迁证,其不理解,就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鹿邑县张店镇户籍办工作人员不作为发帖并求助。 调查民警查清事实后,本着便民服务理念,在不违反户籍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建议张店派出所将许素芝户口由张店乡政府路2号移居至张店乡孙渡口行政村孙渡口村,所内移居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根据督察建议,张店派出所于2016年7月5日为许素芝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后调查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回访调查,其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网民留言】

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教师工资自2014年10月就说涨,直到今天没有涨一分钱,但是各项医疗保险,失业金,职业年金,养老金统统按照预增资扣了,造成教师暑假期间连续俩三月不能发工资。请问领导,工资涨不涨?为什么新工资标准不兑现,却要按新标准扣钱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濮阳市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南乐县委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1、经调查,网友反映的问题属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5】89号文件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南乐县工资调整标准审批手续在2015年12月底前已全部进行完毕,但目前尚未按新工资标准兑现。经向县财政局、人社局了解,2016年6月份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工资总额的2%)、失业保险(个人缴纳工资总额的0.3%)是依据豫政[1999]38号和豫人社[2016]29号)文件按新工资标准扣除的,这样做是为了与2016年县级财政预算保持一致,同时避免新标准执行后重新测算。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 2、南乐县教师工资标准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的,全市各县区标准都是一样的。

【网民留言】

我是登封市廉租房一期的住户(小区内有经适房和廉租房),自从我2012年住到该小区至今,已经有四年时间,小区现有一千多住户。小区内绿化后,树木没人管理,造成绿化树木破坏和死亡,我们住户多次向物业反映,物业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也没有进行管养。小区内部道路有损坏,无人维修。我们顶楼住户,有多家都有下雨墙体湿的现象,我们建议在夏季到来之前做防水。我们建议登封市相关部门加强管理我们小区,真正做到为民惠民。另外小区内我们老年人居多,也盼望给我们老年人提供一个健身锻炼的地方,装一些运动器材,让我们大家感受到国家对我们这些廉租户的关怀。盼望书记在百忙之中给我们过问一下,早日解决,谢谢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关于反映小区树木无人管护问题,经了解,目前,小区聘请了管护人员1名,做好对小区内花草树木的养护,及时灌溉,改善小区树木枯死、绿化较差现象。对于房屋漏水问题,该小区管理人员已排查出小区房屋存在漏水问题的住户12户,目前维修资金已到位,正在组织施工人员对房屋进行维修。针对体育器材欠缺问题,该小区管理人员已与嵩阳办事处文体办进行了对接,并经办事处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后,正在向体育部门进行申报。 下一步,房管中心将加强对市廉租住房小区的管理,切实改善小区内部环境,提高管理水平,为住户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网民留言】

我们三个人在女装店做导购。十八里河派出所把人给抓了,现在还一直在审理中,至今也没有处理结果,我们是普通老百姓,挣得都是血汗钱,生活遭到重创,跪求谢书记关注调查,处理给我们个结果,还我们血汗钱,给我们做主!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留言反映的问题目前已立案侦查,案件进展情况网友可到十八里河派出所咨询了解。

【网民留言】

我是登封市嵩阳办嵩阳路与南环一路嵩景花园小区的一名业主,现在小区已无水好几天了,时常断水,只有晚上来一会水,我们这三年反复反映,物业一直说和自来水公司在沟通,但三年过去了,现在他们一直用井水,井是开发搂小区时的工程井,根本不具备生活用水的标准。 我现在有几个疑问和诉求: 1.试问物业泵水用的电是否是业主均摊; 2.每吨水收费2.5元,这钱去哪儿了,是中饱私囊了,还是被物业贪了; 3.井水是否达标,水被物业抽上来之后,根本不经过过滤就让我们用,热水器坏了,水龙头坏了,马桶冲水的坏了,怎么坏的,水质含矿物质太多,腐蚀坏的; 4.快点通自来水吧,天天停水真是受够了。 希望书记百忙之中关心一下此事。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经了解,该小区未铺设自来水管道,一直使用的是院内深水井的水。小区物业按每吨2.5元的标准,向住户收取水费,包含公共部位用水、水泵的养护维修、高层用水二次加压用电、井水消毒等费用。 针对该小区用水情况,6月12日,登封市供水总公司根据小区原有的供水管网,制定了自来水管网设计方案及相关预算。6月19日,经市供水总公司与小区物业协商一致,市供水总公司施工人员进驻小区,开挖路面,铺设自来水管道;6月21日,根据双方的约定,自来水管网铺设完毕,自来水供至小区总水表处的主管网,由小区物业向各家各户供水。

【网民留言】

我是登封人,在登封大金店陈楼与送表交界地方的宗师峰山里有人乱采乱挖,破坏生态环境,大片野生树林被毁,影响当地人民吃水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针对反映的私挖滥采问题,7月2日,登封市国土局到实地进行了查看,发现该处系郑州磴槽集团有限公司摩天寨少林花岗岩矿区(该矿办有采矿许可证C410000810254,有效期为2008年8月至2033年8月),未发现有采矿行为。经了解,今年4月份,郑州市磴槽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登封增鑫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修建通向矿区的主干道,由于未办理临时土地使用证,6月24日,国土部门已责令登封增鑫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停工,撤除施工设备,并查封了通向矿区的道路。7月2日,该局对矿区路口进行了进一步固封,并责令送表国土所加强对该矿区的巡查监管,严禁私挖滥采行为的发生。 针对留言反映的毁坏林地问题,7月2日,登封市林业局到实地进行了查看,发现此处林地系防护林,植被破坏严重。经聘请林业工程师技术鉴定,毁坏林地面积达5154平方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15号)第一条第二款“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殊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规定,该处毁坏的林地面积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登封市森林公安局当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卢某系石道乡石道村村民,在未办理任何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毁林,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卢某进行取保候审。在调查过程中,卢某称其毁林前,申某(男,送表乡梁庄村人)已破坏了该处林地。7月4日,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对申某采取了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下一步,登封市国土局将加大对全市非煤矿山的监管力度,并要求各国土所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开采情况进行排查,严禁私挖滥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全市非煤矿山企业依法依规开采;市森林公安局将依据办案程序,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处理。

【网民留言】

嵩山南路与政通路交叉口西北角的在建楼盘亿辰山海间工地,起初每天凌晨3点半就开始施工,投诉几次后改为凌晨5点左右施工,一台小型推土机向一台混凝土搅拌机里面推沙子,发动机突突突突,我们是兰德喜多家小区居民,跟工地一墙之隔,天天受到噪音侵扰,打过二七区执法部门的电话,只是好了几天而已,过了2天又开始继续凌晨施工,高考期间都没停过,希望领导大力度治理,不要打了电话就来一次说说就完了,希望一次性根治,把他们的推土机等设备直接拉走吧!小区业主的生物钟已被工地改变,希望领导大力度整治!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经查,目前山海间项目正在外墙粉刷施工作业,没有夜间施工噪音现象。网友如发现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时,直接拨打二七区城管行政执法局24小时值班电话66931187,以便执法人员及时进行查处。 下一步,二七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将加大对山海间项目及周边区域的巡查力度,强化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网民留言】

我是一名郑州市人社局批准的职业培训学校的老师,对于当前郑州市人社局马大卫处长的管理,我感觉十分混乱,具体如下:1、2014年年检不合格的培训学校,有部分依然继续在招生,并且使用学校公章,马处长知情不管。2、2015年年检后,在郑州市人设局官网上刊登了《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度市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和办学能力评估结果的通告 》的文章和附件,但是这个通告里,对于2014年年检不合格,予以取消的学校名称,并未公示;对于2014年年检不合格,2015年又合格的学校,也未说明合格原因。3、我们在和马处长工作配合过程中,感觉不到规范。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为进一步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文件精神,市人社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从2014年开始,先后对市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了专项清理整顿、年检及办学能力评估工作,对一些存在无固定办学场地、师资力量不达标、长期未开展正常的教学培训活动等问题的学校进行了限期整改,部分学校整改合格准予继续办学;对部分整改仍不合格的学校,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做出了不再延续办学行政许可的决定,《办学许可证》过期后不再续发新证,并告知当事人;同时我们将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年检及办学能力评估所涉及的文件都及时在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信息公开,并将名单抄报劳动监察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从而有力的规范和净化了职业培训市场,对我们依法依规加强管理的做法,绝大部分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社会各界都能够理解和支持,社会反应良好。 郑州市自2013年开展第十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需进行网上审批并纳入全市电子监察系统统一监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是有严格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程序和办事依据。为方便群众办事,我们制定了标准化的审批办事指南及业务流程,在后期监管中也陆续出台了变更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注销办事指南、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实操场地备案制度等,同时做到各种信息及时公示公开。3年来人社局的行政审批工作一直在全市的绩效考核中排在靠前的名次,今年3月还被市政府表彰为“2013年—2015年度‘五单一网’改革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进单位”。 针对网友所反映的个别不合格学校依然在招生的情况,我们也一直和劳动监察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发现问题我们都及时予以处理。如果网友发现此类问题,欢迎及时反映并提供线索和证据,我们一定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衷心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诚挚邀请网友与我们面对面进行交流和沟通,以便其能够全面、客观、正确的了解和理解新形势下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工作。也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网民留言】

我于2013年3月在郑州市二七区康复前街与交通路交叉口处,焦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东方骏景买的房子。当时买的时候,问售楼部是否有五征。开发商说证件正在办理中,我问售楼部,没有五征,怎么可以盖起这么高的楼。售楼部答复说郑州市下的有文件,城中村改造项目可以没有无正文,就先盖楼。眼看着楼马上要封顶了,而且说2013年10月交房,我们就买了这的房子。当时签订了优先购房协议,交了房款的60%,将近40万。可是,现在都2016年七月了,房子一推再推,始终交不了,有的业主买了这房子都快九年了。业主代表无数次与工作组协商都无果。现在几百户的业主花了钱,住不进房。孩子上不了学,年轻人结不了婚,到处漂泊租房。租金比月供都贵。请马书记百忙之中,为民做主!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经了解,东方骏景项目为焦家门村交通路段连片改造项目,该项目开发商为河南志远有限公司。目前该项目安置房已经结顶,正在进行地下室和水电气暖等配套设施的施工建设。下一步,大学路办事处将继续加大力度督促企业加快建设施工进度,同时,监督协调企业按时发放过渡费,保障被拆迁居民的基本生活。

【网民留言】

领导好,我是南召县小店乡东坪村的村民,我去三队的,我们的土地自2003年被五队队长尚长合霸占,之后多次上访都无果,当时村支书乔富城怕得罪尚长合就推到乡里,结果乡里又推给县里,由于尚长合和县领导当时有亲属关系,结果这些年我们一直都在要,现在村支书段三明知道是尚长合霸占我们的地,由于他也怕得罪尚长合就推给乡里,我们也多次去县里上访也是推到乡里,最后我们催急了村支书段三就和乡里商量,给我们拿的处理意见竟然是给我们和五队各一半,我们不服,我们有充分的证据能证明那地是我们的,我要投诉乡政府,和我们村支书,以及五队队长尚长合,村支书和乡政府不作为,不负责,尚长合霸占土地,强行霸道。希望有领导能重视,另外我们村是贫困村,这几年听说有贫困款下来,结果我们村就没人知道贫困款哪里去了。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7月1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南召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关于网友反映的被五队强行占地50亩一事,经查,所提土地系东坪村集体所有的河滩地,未分配到组,经协商后由三队、五队共同管理。 关于网友反映的贫困资金一事,贫困村的到户增收扶贫款经项目验收后发放,截止目前小店乡扶贫资金均未发放。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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