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三观”正确才能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
2016-11-30 08:27:5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接近年关,国家又一次发起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整治工作。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12部门下发通知,从本月15日至2017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这给全国近3亿在城镇打拼的农民工吃了颗定心丸。
其实,我国自2002年就开始发起欠薪行为整治行动。2011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列入《刑法》。最近几年,每到岁末年关,相关部门和地方都会组织执法检查,各部门也在逐步完善预防和处罚机制。欠薪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解,但农民工讨薪的场景依旧年年上演。农民工“年年欠薪年年讨”的怪圈真的无法打破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我们认为,只要各职能部门及各级官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群众观”“法治观”,农民工被恶意欠薪问题一定能彻底解决。
首先,需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5年全国查处的恶意欠薪事件80%以上案件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这一领域恶意欠薪“久治难愈”问题,除去少数无良开发商故意作恶外,根源还在于少数政府官员盲目追求政绩,一拍脑袋划块地就轰轰烈烈地上项目。仓促上马的项目往往到后期时各方资金都无以为继——开发商拿不到钱,就让建筑承包商垫资,承包商垫不下去了就转嫁给工头。如此恶性循环,最后能拖欠的就只剩农民工的工资了。由此看来,职能部门和官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避免“恶意欠薪”的首要条件。
其次,需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由于经济下行压力等原因,近两年,我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和复杂,部分地区欠薪形势有所抬头。面对这一客观现实,各级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唯有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那样:“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遇到“恶意欠薪”事件时不踢皮球,在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同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不给“恶意欠薪”容身的空间。
最后,还需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在群众普法教育广泛开展的信息时代,人们的法制意识日益提高,为什么仍有少数被欠薪的农民工放弃法律途径维权、过激讨薪?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曾经的依法维权努力没有得到及时、快速的对待,甚至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所以,只有相关职能部门树立正确的法治观,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的问题,“让人民群众相信法律的权威,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农民工欠薪问题才能真正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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