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阳家暴案”法官审结3000余件民事案无一投诉
2016-07-05 05:37:26 来源: 评论:0 点击:
审理“疯狂英语李阳离婚案”,在尚无法条可依的情况下毅然签发北京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审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时多次现场勘查,从而将一条“夺命路”变为“安全路”。审理这些案件的是今年39岁的法官刘黎。她入职朝阳法院14年,从事民事审判10年,现任朝阳法院奥运村法庭庭长、审判员,共审结民事案件3000余件,当事人8000余人,无一信访投诉,被称为“百姓信赖的基层法官”。
“不要低估每一个案件在法治进程中起到的推动作用”是刘黎常说的一句话,在庭审中她坚持法明、理透、情深,以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因成绩突出,刘黎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模范法官等称号,并被评为“最美基层法官”、2015年度“法治人物”,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
审李阳家暴案
签发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
“KIM诉李阳家暴,当时家暴法没有出台,也没法条可依据,数十家媒体和社会又在高度关注,说实话当时压力很大。”6月24日下午,阳光透过朝阳法院奥运村法庭宽大的玻璃窗,在庭长刘黎的办公室内洒下斑驳的光影。办公室内,刘黎利用周末带领同事们研讨疑难复杂案件的间隙,接受了记者短暂的采访。
刘黎是北京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签发者,她对此评价是“一个有益的探索”。在当时,家暴法尚未出台,在签发“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刘黎坦承其内心的压力非常大。刘黎说:“KIM遭李阳家暴诉离婚案处于舆论风暴的核心,人身安全保护令怎么发,何时发,发了后果会怎样,后续怎么执行,这都是问题。”
她说,当时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100条给予了其灵感,法条指出“法院可禁止损害当事人财产”,家暴是一个人威胁殴打另一个人,“我认为该类行为也可用以禁止”。
2016年3月1日,我国《反家暴法》实施,其第四章专门就“人身安全保护令”给出了具体规定及实施办法。据了解,《反家暴法》在制订时多次听取了刘黎的意见。
审交通赔偿案
将“夺命路”变成“安全路”
在刘黎的8000余名当事人中,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这个花季少女因为一次交通事故致残,双腿被截掉了。
“那天我看到小姑娘时心特别痛,她母亲推着轮椅,小姑娘目光呆滞地坐在轮椅上。”刘黎称,那个案子判得特别快。
但随后,刘黎又接了两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一起是一名40岁的男子,左胳膊没了;一起是一位大姐,也是落下终身残疾。”刘黎说,更令她感到惊愕的是,这3起交通事故均发生于朝阳区来广营路段。
刘黎认识到,一名法官的责任不仅仅是拿出一份公正的判决,她多次到事发路段现场勘查,发现3起事故集中的路段两三公里长,这段道路的两侧是大片的建筑工地,却没设任何交通安全设施,当地人都称这条路为“夺命路”。
判决追偿仅仅是事后的救济,如此惨烈的事故又该如何预防、避免?刘黎向交管部门寄去了一封信,建议规范设置该条道路标线。司法建议也没强制力,建议是否会得到重视,刘黎心里也没底儿。但没多久,朝阳区交管部门便到来广营路段召开了现场会,设立并完善了交通标线等安全设施。
此后,这一条“夺命路”变成了“平安路”。
审理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刘黎还总结梳理出“8条规则”,被最高法司法解释吸收采用。
审索要死亡补偿款案
老两口平静接受败诉判决
法与情的纠结,这种选择让刘黎也颇多纠结。名校毕业的小李留京后在一国企工作,住在单位宿舍。一个晚上,他和同事酒后开车欲外出唱歌,从宿舍出发才两公里,同事驾车撞上电线杆,小李当场身亡,开车的同事也被撞残。
小李父母从山西老家赶来,“我们把孩子交给你们了,你们得管。”两位老人找孩子的单位,单位给了一笔补偿款后表示不能再管;找醉驾的儿子同事,这名同事家中一贫如洗,其本人也因醉驾致重大事故而被羁押在医院治疗。
老人自己手写了诉状,告单位赔偿。刘黎开庭审理该案,两位老人不肯上原告席,就抱着儿子的衣裳坐在法庭的地板上哭,辩方律师一张口,两位老人就开口骂……第一次庭审没有开成。
将老人接下法庭,刘黎开始和两位老人聊,“当时我特别震撼,父亲拿出了儿子的一张胸卡,儿子还是奥运会的志愿者,真是特别优秀,我瞬间体会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当时就想该为老人做点什么,就一直聊。”
在两位老人的心里,面对的已经不是一名法官,而是帮自己解决问题的亲闺女。
送老人走后,刘黎联系律协,寻求一名法律援助的律师介入,同老人一起重新过了遍诉状,又从交通部门调回该案所有的卷宗,翻看着事故中小李身体残缺的照片,她叮嘱律师,要把这些遮住,才让老人看,以免老人受到二次伤害。“我自己看了都难受,怕他们看了受不了。”刘黎说。
有了律师代言和法律支撑,第二次开庭两位老人坐上了原告席。庭上,两位老人直指单位未尽责,称小李和几名同事外出喝酒,门岗没有拦阻,单位则辩称小李已是成年人,其只是为小李提供了宿舍,在该事故中没有责任。
庭审结束后,两位老人还到法庭门口坐了很多次,说单位管理差,应该担责,很多亲戚也从老家赶来,单位虽然负责吃住,但认为其已部分补偿了老人,不会再管这事儿。但单位也表示,如果法院判他们赔,他们也会赔偿。
“判决攥在手里很多天,不忍给老人看。从侵权法的责任上,单位没有过错,如果突破法律规定判赔给老人,才是更大的不公平。”刘黎说。
两位老人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赔偿,但两人平静地听完了判决,表示要回老家好好过日子:“姑娘,律师和我们谈了很多,你有一颗公
心,很细心,善良,这个判决,我们认!”两位老人离开了北京,但刘黎的电话成了他们的热线电话。“有什么事儿就会打来电话,就聊聊近况啊,小李奶奶的身体是否好些了啊。”刘黎轻松地说。
两位老人虽然离京,但刘黎一直放心不下,交通肇事者自己也深受重伤,当时被羁押在武警医院治疗,其河北老家又一贫如洗。
该案过后,刘黎通过做工作,单位也很主动地为两位老人进行了捐款。
一边是法,一边是情。法与情的冲突,也令刘黎常常为难。但她认为,法律是刚性的,如果向情倾斜,看似是帮了它,但却造成了更大的不公平,由此也会令人对法丧失信心。
刘黎认为,在案件审判工作中,法官保持中立特别重要。“朝阳区非常特殊,有繁华地区,也有城乡结合部。同一个案件中,一方西装革履,开着豪车,带着穿律师袍的律师就来了,说的也是法言法语;而另一方则是农民工,喊法官为‘判官’,一进法庭就觉得自己是弱势。这种情况下法官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会被放大很多,所以,在法官眼里,只应有当事人,只应有中立的态度,才能取得当事人的信任。”
■业务研讨
建“法官+”微信群推行业务研讨新政
2015年4月,刘黎成为朝阳法院奥运村法庭的庭长,她深深感到了肩上的压力。法院改革推行员额制,刘黎经历着从专业向行政岗位的转变,她审理案件的数量约为法官审案总数的20%,更多的精力也转向探讨创新性的管理方法和措施上来。
当了庭长的刘黎决定首先要建立起当事人对法庭的信任。
每周一上午,成了她雷打不动的庭长接待日,回答当事人关乎法律或是不关乎法律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有时将双方的争议协调了,便将他们带往和解室,在布置温馨的和解室中握手言和;作为一名一线法官成长起来的庭长,和以前不一样的是,刘黎从专业角度抓得更多,对新任法官进行传帮带。所以每个周五下午,成了刘黎带领法官们进行业务学习的时间,学习新的司法解释,研讨疑难复杂案件,并相互传授庭审经验与感受,探讨创新性的管理方法和措施。
奥运村法庭还建了“法官+”微信群,群内每周设置一个议题,大家都可以推送文章,诸如离婚案中对房屋的处理是否合适,当下热点事件或案件的进展等等,法官可以自己写几条意见进行推送,比如,在一个离婚案中法官写判决还沿用圣经是否妥善等等。“现在年轻人善于用微信,这样可以利用他们碎片化的时间,大家一起来点滴分享,即时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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