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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安全将有专项督导
2016-12-16 08:44:49   来源:   评论:0 点击:

北京12月15日电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以下简称《

         北京12月15日电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6个方面的督导内容,督促地方政府建立健全中小学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

  《办法》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检查各级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安全工作治理体制、机制和治理能力、措施的建设、落实等情况。督导内容主要包括督组织管理、督制度建设、督预警防范、督教育演练、督重点治理、督事故处理。据悉,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地方自查和实地督导结果,形成专项督导意见和督导报告,督导报告向社会发布。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是督促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学校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学校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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