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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金牛山村欠村民5000元旧账 18年未归还
2016-05-09 09:37: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拿着这张借条,67岁的邓克君算是没了辙:5000块钱讨了这么多年,到现在还是本都没收回来。  18年前,村里借走了5000元修房款  这是19

 拿着这张借条,67岁的邓克君算是“没了辙”:“5000块钱讨了这么多年,到现在还是本都没收回来。”

  18年前,村里借走了5000元修房款

  这是1998年的借款,借款人是鼎城区许家桥回维乡金牛山村,经手人是袁大新;“当时他是村里的党支部副书记。”18年过去了,当年的借条都有些泛黄。

  “我当时也不知道村里借钱具体是做什么,据说是欠了电业局的钱。”邓克君说,借钱这天家里去了很多人,有村里的会计、电工。“领头的就是袁大新。”

  邓克君说,自己并不是有钱人,只是当时攒了些钱准备修房子。“起初他们要借1万,我实在拿不出,讨价还价,最后借给他们5000元。”

  现在已是村支书、村主任的袁大新并没有否认邓克君的话,他承认,在1998年,村里确实借了邓克君家5000元钱。

  “当时因为电业局催缴电费、农业清征。”袁大新解释,所谓农业清征就是,农业税还未取消时,村里一般是向上级上缴农业税,下半年再向农户收。“上半年预交的都是村里找部分农户借的,但是,到了下半年,由于工作不到位,部分农户不交,出现了缺口,导致上半年的借款就没有还上。”

  以实物抵债,收了却不到400斤谷

  袁大新说,村里并不想赖掉邓克君的钱,为了给邓克君还钱,也想过不少办法,其中之一,便是让邓克君去欠农业税的农户家收谷,收到的就抵欠款。“当时部分农户交农业税是用谷来抵的。”

  “总共收了不到400斤谷,每百斤谷只卖了75块钱。”邓克君说,他确实按村里的说法去农户家收过谷,但是农户们都很抗拒,只去了3户农户家,其余的便收不下去了。“别人都说,他们欠的又不是我的钱,为什么要把谷交给我。”

  不过,18年里,邓克君也并非未讨回过一分钱。据袁大新讲,在大前年时候,村里曾筹钱给他还了1000元。

  邓克君确认了这点,不过他说,这并不是本金,是当时约定的利息。根据借条上的信息显示,当时金牛山村居委会承诺,借款利息是月息2分。不过,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借钱时,村里承诺马上还。”

  袁大新没有证实这1000元钱究竟是利息还是本金。不过,他承认,在借款时,村里确实与邓克君约定月息2分。“这是得到批准了的。”

  欠款并非仅此一笔,剩余本息暂无下文

  袁大新表示,村里并不想赖掉这笔钱,之所以不还钱,是因为村里穷,确实拿不出钱来。“现在农业税取消了,而村里又没集体企业,哪来的钱还。”他坦言,其实村里的债务并非仅此一笔。其中,仅欠农户的钱就达20多万元。“昨天乡里来人说,要逐步化解。”

  不过,邓克君有些担心,“听说超过20年就不认了,不知是真是假?”

  对此,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德君解释,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若债权人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即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如果债权人主张过权利,应当适用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起算之日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据此,邓克君无需担心,他只要保存好证据,及时主张权利,直至追讨到为止;实在不行,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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