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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多名涉土地违法官员受处分后仍被重用
2012-07-17 10:47:42   来源:法制日报   评论:0 点击:

7月16日,国土资源部公开了4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其中,政府主导的土地违法案件再次被曝光——安徽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作...
7月16日,国土资源部公开了4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其中,政府主导的土地违法案件再次被曝光——安徽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政府部门竟然为园区企业违法骗取批地。

  国土资源部透露,芜湖市纪检监察机关分别给予鸠江区政府原副区长、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胡金贵行政警告处分;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曹秋宝行政记过处分。

  但是,记者发现,包括上述两位在内的多名受处分官员目前已就任新领导岗位。

  未经批准征地477.46亩

  国土资源部透露,2007年12月至2009年9月,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鸠江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先后与鸠江区富强村、清水街道及永镇社区签订征地协议,未经批准征收集体土地477.46亩,其中耕地326.11亩,支付补偿费2471.4554万元,并陆续对土地进行了平整。

  被征土地均在鸠江经济开发区二期范围内,拟建设联合汽车电子(芜湖)有限公司、天航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和清水产业园的项目。2008年9月至2009年12月,上述土地陆续组卷报批。

  骗批手续一路绿灯

  国土资源部称,在此过程中,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曹秋宝明知上述土地不属于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违法用地补办用地手续范围,但为了利用相关政策骗得建设用地指标,仍要求鸠江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张宇圣将上述土地作为百日行动违法用地进行上报。

  经鸠江区分管副区长、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胡金贵同意,鸠江区将上述土地分别假借鸠江经济开发区一期中有合法用地手续的东成石材工艺品有限公司、红莲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烟台正海兴源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名义上报,申请按百日行动有关政策补办用地手续,并出具了虚假的《百日行动违法处理情况说明》、书面检查等材料。

  2009年11月、2010年6月,安徽省政府先后批准了这3个批次477.46亩土地的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涉及农用地计划指标463.44亩,其中耕地计划指标326.11亩。

  国土部挂牌督办

  用地批准后,鸠江区政府先后将上述土地以挂牌方式出让,分别供给了联合汽车电子(芜湖)有限公司、天航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和清水产业园内的芜湖众发中运机械有限公司、安徽六万重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万润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兴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相关企业挂牌取得用地后开工建设,并均已建成投产。

  今年4月18日,国土资源部宣布对这起违法案件挂牌督办。

  受处分不影响升迁

  国土资源部在今天公开的查处结果中表示,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已在2012年度下达芜湖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扣减芜湖市鸠江区骗取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463.44亩,其中耕地计划指标326.11亩。

  同时,安徽省监察厅已责成鸠江区政府向芜湖市政府、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向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作出书面检查。除开发区管委会原正副主任被党纪处理外,鸠江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方一华被行政记过处分;鸠江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原工作人员张宇圣行政记大过处分。

  但是,记者注意到,目前这几位官员均已安排了新职务。其中,胡金贵已就任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曹秋宝任鸠江区民政局局长;方一华任鸠江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副主任;张宇圣任鸠江经济开发区土地规划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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