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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劳教所一名大队长因偷汽油被降级当门卫
2013-02-02 10:55:07   来源:中国城市经济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2月1日电(记者贾 刚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劳教所二大队大队长被曝因当油老鼠被降级当门卫。情况是否属实?1日,记者从温州市司法局获悉,...

2月1日电(记者 贾 刚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劳教所二大队大队长被曝因当“油老鼠”被降级当门卫。情况是否属实?1日,记者从温州市司法局获悉,该大队长确实存在“偷油”情况,已经免去其大队长的职务,降级为普通民警到护卫大队任职。

1月17日,网友“小豆芽王”在微博中爆料,在汽修理厂看见一辆写着“司法”二字的普桑公车司机打开车油箱抽取公车里的汽油,当地修理厂员工透露,每个月都有公车来放公车油给私用。

1日中午,又有网友“温州大喇叭”在微博上贴出了对此事的调查结果,称经司法部门调查,确有其事,并根据相关事实对这位大队长进行停职处理。

记者2日联系到温州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刘贤平,他告诉记者,网上爆料的信息基本属实。

“我们看到这个帖子以后,与爆料人联系无果,遂纪委当天展开调查,确认这个事情是真实的。”刘贤平说,由于爆料人没有透露车辆的车牌号和加油站的信息,所以他们只能通过加油站的IC卡系统查询,结果发现有一辆普桑车一天内加了两次油,这并不是个正常现象。

据他透露,在调查第二天就已经锁定了当事人,是温州市司法局劳教所二大队大队长周某,随后周某也主动向组织说明了情况。

记者了解到,公务用车的管理制度规定,公务用车必须定点加油,同时加油使用的IC卡也对车辆的车牌号码进行了规定,因此周某只能通过放油的方式将油从公车转到私家车上。当地纪委通过调取IC卡的消费记录,发现周某是在近一个月内存在“偷油”行为。

刘贤平告诉记者,温州市司法局党委会1日已对周某进行了处理,免去其二大队大队长职务,调离原岗作为普通民警到护卫大队工作,并对其所侵占的公家财务(汽油)予以按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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