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族青年研习法律路: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
2014-06-09 09:49:00 来源:法制日报 评论:0 点击:
尽管此时此刻没有生活学习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但他们心里却一直惦记着那个远在千里之外的地方。今年以来,发生在新疆的暴恐事件,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新疆。本报记者走近这样一群特殊的新疆学子,他们出生在新疆,最终选择来到内地学习法律知识。他们在成长和求学之路上逐渐理解法律的精神,正如其中一名青年所说,“我们的国家在改变,我们的社会在法治的轨道上前进着。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自身也有改变,也有进步,我们应该做合格的公民,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诉求”。
求学路上领悟“公民”内涵
开往上海的汽车缓缓驶离家门,这将是一段漫长的旅程。
14岁的小阿布背着崭新的书包坐在副驾驶座上,向前探着身子,双眼紧盯前方,兴奋到忘记回头看一眼家门口送别的亲人……
这场景至今仍清晰地印在阿布的脑海中。“我当时只顾着高兴,后来才听说母亲送我时都哭了。”阿布说。
今年25岁的阿布目前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硕士学位。
回首求学路上的点滴,阿布告诉记者,他最想表达的感情是感恩,“父母特别支持我读书。我本想着读完初中就回家,没想到国家有鼓励我们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到大城市读书、深造的政策,我便努力争取到了去上海交大附中读书的机会”。
从那时起,这个鼻高眼深、英俊潇洒的维族小伙儿告别家乡,踏上了辗转上海、北京的求学之路,并与法律结缘。
1989年,阿布出生在新疆喀什市莎车县阿尔斯兰巴格乡一个贫困家庭,父母务农,家里还有一个姐姐、两个弟弟。
一般来讲,农民家的孩子免不了要帮父母分担些农活,况且阿布是家中长子,但阿布自小体弱多病,干不了农活。
“父亲就让我好好读书,说以后不要像他们一样干农活,太辛苦。”回忆起往事,阿布感慨自己很幸运。就这样,6岁的他如愿捧起了书本。
书本里的上海高楼林立,绚丽的霓虹灯凸显着东方明珠的辉煌,黄浦江上耀眼的光芒有着近代的沧桑,交错的立交桥、繁忙的轨道交通、快节奏的生活却又动感十足。
阿布心向往之。
更让他兴奋的是——为提升新疆基础教育水平、加速少数民族人才后备队伍的建设和培养,从2000年9月开始,国家开办了“内地高中班”,新疆少数民族学生有机会到北京、上海等12个经济发达城市的13所一类高中免费接受教育。
2003年的夏天,“内高班”在全疆招收1000多名优秀少数民族学生,阿布决定拼力一搏。
“知道考上的那一刻,我感觉是人生中第一次酣畅淋漓地哭了。我终于能走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阿布说,去上海读高中让他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美丽新世界”。
上海交大附中解“心结”
“内高班”宿舍是四人间,内设空调、浴室、独立卫生间,学校还有宽敞的图书馆、室内体育馆。每天午餐发放新鲜水果,每周播放电影,每半个月组织到上海的景点免费游玩,不定时安排去苏州、杭州、南京等周边城市免费游玩……
“在这里学习、生活全部是免费的,包括回家的费用也不需要我们自己出,我再也不用和29名同学挤一间宿舍了,真是太好了。”回忆起过往,向记者进行描述的阿布仍然显得很兴奋。
他告诉记者,对于像他这样从贫困边远的农村走出来的孩子,“‘内高班’的生活就如同天堂”。
在上海求学的4年里,这位来自新疆的维族小伙儿一如既往地努力读书、学习,快乐成长着。
课余时间,爱打篮球的阿布因为这个爱好结交了几个要好的汉族哥们儿。
“我觉得我的汉族同学都非常好,我们一起打球、学习,以礼相待,很开心。”
2007年,阿布和“内高班”的同学一起参加了全国统一高考。
根据教育部规定,“内高班”学生高中毕业后,在办班学校当地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实行“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高考招生政策。按照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专业的需求,教育部每年单独制定下达“内高班”高考招生计划,单独组织招生录取,招生专业涵盖理、工、农、医、经、管理等各个专业,专业面涉及范围宽泛,满足了内高班毕业生的专业报考需求。
阿布最终被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法学专业录取。
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
到了北京,阿布很快适应了这里的天气和环境。他说自己至今还记得在北京过的第一个国庆节。
那天,阿布本打算去天安门、欢乐谷玩,但他刚走出地铁1号线就发现,兜里的500块钱不翼而飞。情急之下,他便给辅导员高凌打电话。“谁知道,高老师当即给了我500块钱,感动啊。”阿布憨憨地说。
阿布自豪地告诉记者,在大学里他认真刻苦地学习,曾两次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两次获得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二等奖学金,奖金加起来共计1万4千元。
在诸多法学学科门类里,阿布对宪法情有独钟。“最前排的空位是阿布的座位,我们往后坐。”这是在研究生的宪法课堂上,阿布的同学们最常“调侃”的一句话。大家都知道,好学的阿布每节课都会坐在那个位子上,认真听课、积极回答问题,还经常会给老师“出难题”。
“我大二开始学习宪法,在读《论法的精神》《政府论》《社会契约论》《宪法学》等法学经典书籍的过程中,我不断思考和领悟‘公民’的内涵。”说到这个话题,阿布侃侃而谈,“我认识到我首先有中国公民这样一个人的身份,其次才是维吾尔族这一民族身份,最后是穆斯林这一宗教身份。”
“公民应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并在这一框架内,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实现自己合理、合法的诉求。”阿布说,“我们的国家在改变,我们的社会在法治的轨道上前进着。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自身也有改变,也有进步,我们应该要做合格的公民,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诉求。”
2011年,阿布参加了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并通过国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获得了到中国政法大学深造读研的机会。
“在法大读研究生期间,我始终以一个公民的身份要求自己,除了广泛涉猎古典文化类书籍,我还主动了解不同国家的法律,我的视野更加宽广了。”阿布说,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薛刚凌的实证研究方法对他启发很大,“我明白了从实际出发,发现问题、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性”。
蓟门桥下、小月河畔,阿布除了读书,还跟随导师做课题研究,对行政法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明年研究生就要毕业了,阿布说自己想回新疆工作。
“我想把我这么多年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与家乡人民分享。我想尽我所能,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为我们国家的法治进步作点贡献。”阿布的语气异常坚定。记者赵丽 实习生单玉晓
跨越三千多公里的法学梦
“当年我赶着马群寻找草地,到这里来驻马我瞭望过你,茫茫的戈壁像无边的火海。我赶紧转过脸,向别处走去。啊,克拉玛依,我不愿意走进你……”当维族女孩玛尔哈巴·阿合买提唱起这首歌的时候,你会感觉到辽远的克拉玛依和这个女孩一样充满热情,洋溢着青春活力。
玛尔哈巴·阿合买提,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2012届新疆籍学生,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一座因丰富的石油资源和独特的风光而著称的北疆城市。在维语中,“玛尔哈巴”是“热情、迎宾”的意思,这也是爸爸妈妈对于玛尔哈巴的期望。
玛尔哈巴高中时就读于克拉玛依市第一中学。作为一名理科学生,一直以来,玛尔哈巴的志愿是留在新疆上医科专业。但是,到了关键时刻,她却做了人生至今最大的一个决定,她说:“报考志愿的时候,我改变了主意,我想来北京,而且觉得法学也很好。爸爸妈妈也很支持我,于是就机缘巧合地来到了中国政法大学。”
初到中国政法大学,饮食和环境的差异让玛尔哈巴难以适应。“但是慢慢地,我自己调整得差不多了。而且,和同学们一起也很开心、和睦,现在已经很习惯了。”她说。
对于玛尔哈巴来说,法律学习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开始的时候,听不大懂老师讲课,可能由于语言习惯的问题,有些法律思维和法律逻辑,汉族同学一下子就明白了,我要听两遍甚至更多遍才会明白。”玛尔哈巴说。
从大一开始,玛尔哈巴所在的班级每个星期都会开办读书会,班主任刘智慧老师会推荐一些书给同学们。玛尔哈巴说:“大家在一起交流学习,能学到很多东西。每当我有困惑的时候,就会给刘老师打电话,得到了很多帮助。”
2014年寒假,玛尔哈巴来到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这是她第一次接触到法律实务。有一次,玛尔哈巴接待了一位维吾尔族当事人,当事人不懂汉语,玛尔哈巴就用维语给他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文书。正是这次经历让她意识到自己忽略了实践运用。
对自己当时的表现并不满意的玛尔哈巴告诉记者:“我觉得自己做这些事还是有些吃力。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不仅要把法律知识和汉语学好,也要把这些知识和维语的运用结合起来。”
据了解,因为属于多民族聚居地区,新疆各地州法院审判工作的特点之一是多语言文字诉讼,一般情况下用两种语言文字,有的时候甚至要用三四种语言文字。而这对审判人员的民族构成比例就提出了一定的要求。玛尔哈巴说:“我知道,像克拉玛依或者新疆其他地区的法院,在招聘的时候,会留一定的名额给少数民族。我就对自己说,我现在有这么好的学习机会,如果以后想要做得好,一定要用更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不能因为我是少数民族,就只做到别人的一半。”
在生活中,玛尔哈巴是一个典型的能歌善舞的新疆女孩。
她喜欢弹钢琴、跳国标舞、民族舞、艺术体操、主持,喜欢和大家一起办活动、学习。在不久前举办的中国政法大学第三届维吾尔语模拟法庭暨维吾尔族花帽文化节日活动中,玛尔哈巴首次体验户外主持的工作。
玛尔哈巴说:“那是我第一次在户外主持,和在舞台上主持不一样,没有固定的舞台,也没有确定的台词。我就想我豁出去了,一定要吸引大家过来观看我们的花帽表演,了解我们的新疆文化。”
在中国政法大学第三届维吾尔语模拟法庭的活动中,玛尔哈巴则第一次体验到模拟法庭的乐趣。“我担任的角色是书记员,第一次参与这样的活动。”虽然只是书记员的角色,玛尔哈巴也丝毫不敢懈怠,每天早晨,她都会去操场朗读几遍相关材料,努力使自己的发音和语调具有专业性。“平时都是作为观众,这次是参与到角色里去了。虽然只是简单的宣读和递送文件,但是感觉很不一样。”玛尔哈巴兴奋地说。
维吾尔族有一句广为流传的谚语——天鹅有飞翔的翅膀,英雄有自己的利剑。就像这句谚语中的“翅膀”、“利剑”一样,玛尔哈巴凭借努力和信念,获得了2013年的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她说:“和身边很多优秀的同学相比,我还差很多,但是我会用心地努力,比如经常去图书馆看看书。”
北京到克拉玛依的铁路距离为3655公里,是从温带季风到温带荒漠的蔓延,是足足横跨了两个时区的行程,对于在北京上学的玛尔哈巴来说,一年只有寒暑假两次回家的机会。“每次回家的时候,妈妈会做很多好吃的,抓饭、大盘鸡、馕包肉、油塔子……一个假期就会吃胖,哈哈。”说到这,玛尔哈巴的脸上洋溢着幸福。
虽然异地求学之路已走过数年,离家很远,但玛尔哈巴的心依旧牵挂着那片土地。记者赵丽 实习生杨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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