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反腐廉政 > 正文

陕西汉台区检察院批捕首例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14-11-24 08:56:08   来源:   评论:0 点击:

  本网陕西11月20日讯 近日,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批捕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例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案件

    本网陕西11月20日讯 近日,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批捕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例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刘某、罗某于2013年12月注册成立某某城乡建设一体化投资有限公司,2014年6月该公司与汉中市汉台区白庙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欲开工建设蔬菜大棚等项目。在没有获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刘某、罗某即指派施工队使用挖掘机、铲车对30多亩土地进行挖掘,在土地执法部门多次阻止其施工,并下发《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刘某、罗某不予理会,仍强行要求施工队继续施工,导致基本农田36.15亩被毁,其中严重毁坏面积达20多亩。

  现此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刘某、罗某已被汉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释法:“《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一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刘某、罗某未获批准即对基本农田进行挖掘施工,不仅侵害了农民的经济利益,还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制度,严重破坏了土地资源,毁坏基本农田36.15亩,远远超过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起点(《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构成犯罪),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王丁

 

 

相关热词搜索:汉台区 农用地 陕西

上一篇:原配为维权将小三告上法庭 要回20万元包养费
下一篇:教师赌博欠巨款绑架杀害学生 被执行死刑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