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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非正常维权 根本在于尊重权利
2015-02-20 12:54: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近日,在吉林长春一家银行储蓄窗口外,一名男子拿出10元钱递给银行柜员,让柜员分十次一元一元地存到他的银行卡内。10元钱存完后,

         近日,在吉林长春一家银行储蓄窗口外,一名男子拿出10元钱递给银行柜员,让柜员分十次一元一元地存到他的银行卡内。10元钱存完后,男子又拿出10元钱,要求柜员用同样的存款方式存钱。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场景,据这名男子称,这家银行的服务态度太差了,银行把他储蓄卡里的钱弄丢了50多万元,后来,他采取“一元一元地存钱”的方式存款,银行才把他的50多万元追回来。在这名男子看来,他所做的行为是在维护自身权益,具有某种正义性。但从另一角度讲,这样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无疑侵犯了其他储户的正当权利,维权与侵权尴尬地结合在了一起。

  应该说,这是一种非正常的维权方式。这样的维权方式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鲜见,其共同特点是,对于个体来说权利的确受到了损害,但在申诉自身权利过程中往往是以损害其他人或是大多数人的权利作为代价,最终结果一般是多方共输,比如游客出国过度维权、医生报复性拒诊等。

  非正常维权方式的不断出现,与法治建设日渐完善的大背景下,普通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有关,但也不能忽视一些根深蒂固的传统思维在左右着人们的行为,这些负面因素包括重实体轻程序、片面追逐潜规则、迷信人治大过法治等,这些反法治因素与日益浓郁的现代法治环境越来越不合拍,并还在直接影响着人们的言行,以致许多民间维权方式看上去五花八门,总是难以摆脱江湖色彩、草莽风格。


  一些负面习惯中的反法治因素不仅是通过非正常维权方式表现出来,其最大的影响还在于阻碍法治信仰的形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任何信仰都是基于一定的文化氛围,如果不能克服习惯中的一些负面因素,那么凝聚全社会共同的法治信仰就会因为根基不牢而功亏一篑。

  一些习惯中的负面思维不仅存在于权利个体,在一些公共服务主体、行政管理主体身上也时有显现,诸如官本位思想、推诿扯皮、形式主义、霸王条款等。以本次维权为例,如果不是银行不负责任、服务态度差、出现问题不给解决,又怎么会把人逼成“奇葩”储户,一元一元地存钱呢。

  “规章只不过是穹隆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隆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构筑全社会的法治信仰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共同努力。纠正非正常维权方式固然重要,但如果事先就能让那些过于激动者的维权者们感受到权利真正得到了尊重和保障,具有一种权利安全感,岂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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