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居民投诉暖气不热 当事方上演“踢皮球
2015-11-25 10:39: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北方供暖季节早已到来,各地居民纷纷投诉小区供暖温度不足,开发商和供热公司互踢皮球、供热公司和天然气公司“斗气”停暖等乱象频频上演。《天天315》今日聚焦: 暖气不暖,向谁喊冤?
央广网北京11月20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从本周开始,我国的北方地区已经进入供暖季节,但有些地方的小区却是天冷了,暖气也冷了。11月18号是供暖的第四天,而陕西省渭南市城区市政集中供暖住户家中却陆续停暖,到18号中午12点,城区120万平米集中供暖区域已经全部停暖,当地的居民刘先生这样说:
刘先生: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热力公司和天然气公司两家闹了矛盾,一个说他交过天然气费了,说人家把这个钱用到煤改气工程了,一个说他没交钱。现在大面积停气了,暖气7号中午停了,两天半了,80个小区。热力公司现在说的是天然气公司把气给断了,没有天然气了,就烧不成暖气了。有的插的是电暖气,有的开的是空调,有的用的是电褥子,现在停暖两天多了,我们现在暂时先用电器供暖。因为烧的是煤,现在全部改成天然气了,原来说的是燃煤,不全都是天然气,从去年开始,改成天然气,缴费是小区的业主交给物业,物业交给热力公司,热力公司解释的是天然气停了,他们把钱给交过了,天然气公司把这部分钱用到煤改气工程上了,天然气公司说是没有清清这部分钱。
停止供暖的原因是,负责集中供暖的中信热电公司欠了渭南市天然气公司的600万元工程款,渭南市天然气公司就拿中信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汇来的购气款顶账,中信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购气量就不足,造成暖气停止。最后,当地市政府相关领导召集涉事的渭南市中信热电公司和渭南市天然气公司进行协商。目前集中供暖区域全部恢复正常。
说完了大面积停暖事件,再说说新建小区供暖的事儿。天津市北辰区“双青新家园”有一个新建的荣雅园小区,开始供暖后,很多居民发现暖气不热。居民代先生做了这样的描述。
代先生:我们那边整个项目叫双青新家园,里边分好多小区,我自己那个小区叫荣雅园,今年交房。15号供暖,然后好多业主发现暖气根本就不热,就是反应,像天津市也有供热办热线,还有一些投诉热线都打了,打了官方的,政府给我们的回复是,前两年维护责任出的问题都属于开发商,他们的意思是让我们直接找开发商,供热办也是这意思,也就是说他们不直接对我们。我们找开发商,开发商、物业都找了,找物业,物业也让找开发商,也让找供热办。开发商给我们的回复是,供热办的供水,出水温度才40度,40度到根本就不会热的。这个问题现在就是处于没人管的状态,暖气也不热,开发商包括供热办,他们三方人都在了,就测了供热,供热的出水温度,就水温,包括水压都不满足要求。就是导致不热的原因,开发商归咎于供热办,它的出水温度和出水压力不够,所以导致我们那不热,这个问题就一直抛给了供热办。因为是供热办收的供热费,它来烧锅炉,但是供热办又把问题推给开发商,前两年都是开发商的问题,他们不管。现在没人管了,家里边有稍微热一点,十几度,这样子顶多了,剩下好多都不热,像我家就是供水稍微温一点,回水是冰凉的,它的温度我看了一下也就10度、9度、8.9度。政府不是有规定,比如你房子达不到多少度,它不是退费吗,找谁退费呀。
小区供热问题为何成了被踢来踢去的皮球?当地供热办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新建小区住宅容易发生供热纠纷,而且供热公司和开发商之间往往会相互推诿。
工作人员:都是公租房第一年,供热的公租房,我们就是得做协调,因为它是保价两个采暖期,就这个新房为什么咱们一直跟住户解释,这个新房特别脏,有沙子、泡沫、石头,都备不住能冲出来,得让物业开发商给冲洗管道。一直跟老百姓这样解释,说抓紧找一下物业,再运行运行,冲一次,有时候冲10次备不住还有这种情况,运行运行就堵,有这种情况,我们做一个排出。我们要求这样,因为物业要没有这技术能力,供热站可以配合一下,是这个意思。新房就是这个问题,每年这个量挺大的,因为是新采暖设施,里面特别脏,有堵的现象,有时候就是开发商推供热,供热推开发商,就在推诿阶段,这就是互相推诿。
再看看供热公司怎么解释暖气不足的问题?负责供热的天津津能公司北辰区工作人员白先生这样说:
白先生:那是新的小区,两年有开发商保价,因为咱们不管维修。是锅炉房,你得到楼里头给老百姓排气去,新的管道里面有沙子、有泥,你得给人家护理,洗网子去,我们供热不管那事,我们只是把热到你的楼下就完了,温度到了就完了。
而开发商天津华富置业公司办公室的崔先生说,他们的工程人员很负责,都到现场看了,可能是供热站温度不足。
最后再到山东看一看,山东东营的鑫都康城小区的王女士发现暖气不热,室内温度低。
王女士:暖气的压力达不到,小区整个压力都达不到,以前就几个屋凉,就几个有特殊情况的凉,现在都凉。我们现在5楼,室内温度还是17,昨天晚上停了一下来了,来了之后,小区里面有人说现在好一点了,可能是我们楼层高,它压力达不到。我们现在只能找物业,其他人又没法找,今天好像热一点了。我们中午回去摸,回水还是凉的,现在还得找物业的人弄,,看看呗,你说的时候别说我楼号啊。
物业的工作人员解释其实是一个泵坏了,而且不是他们造成的。
工作人员:前两天是那个增压泵出了点故障,已经修好了,从昨天晚上4点已经恢复正常了。所有小区的供暖,不是压力低,它主管线上边裂了,好像影响到了我们小区,昨天那个泵稍微有一点点漏水,下午两点多停的暖,4点多就恢复正常了。
暖气不暖向谁喊冤,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办?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国青年报》经济部副主任潘圆和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桐律师就此案例共同进行了点评。
山东东营鑫都康城小区的王女士刚才结尾一句话耐人寻味,明明交了供暖费,发现暖气不热,反而要说别声张哪个楼的。那个心态表现出来的好像是怕物业报复,或是什么,反正就是匿名。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心态,而我们买其他的商品,比如电视、冰箱、家具什么的,坏了的时候,没有人跟我说,你可别告诉别人谁告诉你这事的?
邵桐:消费者存在这种心态,其实是一种很正常的反应,因为我们在商场买其他东西的时候,在交易完成时就已经脱离了经营者的掌控范围,但是业主天天生活在这个小区里,他的衣食住行甚至都会受到物业管理部门相应的干涉,因此这种心态的产生完全可以理解。但是我认为消费者还是应当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利,如果像王女士这种情况,她应该怎么办?
邵桐:像王女士这种情况,因为这个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是受到全体小区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委托对小区的物业进行管理,首先这个供暖的法律关系,得要看它是小区内部的独立供暖还是市政的公众供暖,如果是市政供暖,有可能跟这个小区的物业没有关系,小区物业可能也就是一种代收代缴的关系,如果发生暖气不暖,应当向物业、向供暖企业主张合法的权利;如果是独立供暖,就应当由这个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向它主张供暖服务的这种权利。
在这三个案例当中,有的是市政府的干预一下恢复了供暖的,有的是技术故障修好了恢复供暖的,还有是其他的一些情况,最后不得以恢复了供暖的,但是我们现在大家这个用户要说的是我们都是按正常的价格支付了供暖费的,那么你停了若干天不给我供暖,我可不可以要求你退费,同时我还可不可以要求你赔偿?
邵桐:这两项权利都是采暖用户的合法权利,以北京市政府的相关规定为例,北京市政府就对于供暖企业有一个规定,由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暖的,或者未经市政府房地产管理机关批准擅自停止供暖的责令立即供暖,并按照停止供暖实际天数,每天处一千元罚款;同时将供暖期间的供暖费退回给采暖用户。这种规定,我们国家的每个地方都有地方客观的政策。以北京政策为例,我们可以看出,如果供暖企业暂时停止供暖的,它第一要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第二如果给采暖用户造成相应损失,它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且退还相应的未提供供暖天数的供暖费。
有两个问题在于,第一去找哪赔去?第二如果赔偿,按照什么样的标准赔?
邵桐:找哪儿赔肯定是要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和供暖合同当中的约定来确定,谁是供暖的责任方,谁就应当对停止供暖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它没有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解决途径也有两个,第一向相关的管理部门反映,由管理部门对它给予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它退还相应的这个供暖费,如果产生损失,还要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我们的政府部门有这种拖延或者不作为的行为,我们还可以向部门所在地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相应的诉讼,主张合法的权利。
在这几个案例当中,无一例外都出现了推诿的情况,陕西供热公司把责任推给天然气公司,天津供热公司又说应该是由开发商负责,山东东营物业供热泵坏了也归咎于别人的头上了,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居民到底应该去找谁来解决问题?
邵桐:如果要想及时解决,就看政府的行政能力了,最快最方便的解决办法应该是找政府的主管部门来对这个事情给予相应的处罚。供暖如果在没有恢复的情况下,我建议采暖用户可以选择到别处租房,你在别处租房的这种损失也是由于停止供暖造成的,因此今后也可以依法主张要求其赔偿供暖期间的这种损失。
微信平台上“妮妮老爷默默爷”说,小区供暖应该是当事人与供热公司的关系,互相推诿是责任划分不清,如清理管道是开发商或者是物业公司的责任,但是如果供暖承包给了供暖公司就应该由供暖公司来负责了,从法律的这个条文上来说,邵桐律师这个说法对吗?
邵桐:他说的有一定道理,但就个案来说,需要采暖用户去找你真正的供暖责任人,因为现在我们的供暖方式不统一,有的是由市政的供暖公司统一供暖,还有的是独立供暖,这种情况下就得采暖用户找出供暖责任人是谁,如果小区自己独立供暖,肯定就要找物业,如果是市政就找市政的供暖公司。
另外,暖气的温度大概是多少度是合适的?
邵桐:北京规定不低于16度,这属于法律规定,这是合适的,可能地方有自己的供暖标准。只要达到这个标准,就不算供暖不足,低于这个标准就可以要求赔偿。
如果居民要去追究供热责任是否应该要是依据规范的合同,但是这种合同一般我们居民的手里面都是没有的,只有一张交了供热费的收据,这样情况会不会在维权的时候会处于投诉无门的状态当中?
邵桐:这种情况采暖用户不用担心,因为我们国家的合同法里对于供电、供热这种合同有一个特别规定,而且它规定所有的法律行为并不一定要建立在有纸质的合同上,如果通过行为方式或者通过实际履行,双方之间形成了供暖供热关系,其实不用一定要签订供暖合同,也照样可以享受合同法对于采暖方以及供暖方之间权利义务约定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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