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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多地登记娶四个老婆 被“老四”发现报警
2016-04-14 20:25:35   来源:   评论:0 点击:

在两段婚姻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先后两次与其他女子办理结婚登记,身为钓鱼台山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理的陈良涛一共娶了四个老婆。法晚记

   在两段婚姻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先后两次与其他女子办理结婚登记,身为钓鱼台山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理的陈良涛一共娶了四个“老婆”。法晚记者获悉,今日上午,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重婚罪,判处陈良涛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判决后他表示将提起上诉。

  现年49岁的陈良涛是河南省固始县人,大学文化程度,案发前系钓鱼台山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理。他的四个“老婆”分别是38岁的小丽、39岁的阿凤、35岁的小宁和33岁的小薇,而此前,陈良涛还与阿娇有过一段事实婚姻,并有2个孩子。也就是说他一共有5个老婆。

  检方指控,2008年3月21日,陈良涛与被害人小丽在海淀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但是仅隔了一周的3月28日,陈良涛又与被害人阿凤在千里之外的山东省新泰市民政局登记结婚,此后2008年小丽和阿凤分别生下一女和一子。2年之后的2010年3月,陈良涛先后与小丽和阿凤登记离婚。

  2010年6月18日,陈良涛与35岁的小宁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2年后,陈良涛于2012年8月17日又与33岁的小薇在河南省固始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一段时间,陈良涛再次离婚:2015年1月,陈良涛先与小宁登记离婚,同年3月,他又与小薇登记离婚,陈良涛再次恢复自由身。因第四个老婆小薇发现陈良涛还有一个老婆,在收集了证据后报警,陈良涛于2015年8月3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方认为,陈良涛有配偶而重婚,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害人全是高知、大龄女青年,4人跟陈良涛结婚都是第一次。

  据法官介绍,陈良涛与4名被害人都是在世纪金源婚恋网站认识的。

  法晚记者获悉,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陈良涛有配偶而重婚的行为,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已构成重婚罪。据此,海淀法院一审以重婚罪,判处陈良涛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陈某表示将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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