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常态(前沿观察)
2016-07-13 08:34: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本网讯 ( 记者 王震 李苗苗 ) |
“全党同志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
6月17日,中央纪委通报了部分地区和部门查处的7起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的案例。其中,山西省煤炭地质局党委原书记潘增武因对下属单位负责人违法问题未按规定落实党纪政纪处分,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降低退休待遇。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言出纪随,高悬问责利剑,以强力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用问责倒逼责任担当
2013年12月18日,中央纪委发布消息: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童名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仅半个月后,中央纪委就对童名谦作出了“双开”决定,称童名谦在任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期间,作为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严肃换届纪律第一责任人,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衡阳市人大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前后暴露出的贿选问题,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导致发生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极其恶劣。2014年6月,湖南省委通报称,已分两批给予466人党纪政纪处分,立案侦查68人,其中50人已被起诉。
2014年9月12日,四川省纪委发布消息称,在中央第九巡视组的指导下,经四川省委同意,四川省纪委正在对南充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杨建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2015年9月15日,四川省委召开会议通报南充拉票贿选案,此案所涉477人全部受到严肃处理,其中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的33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共344人,时任南充市委书记刘宏建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时任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也因失职渎职受到严惩。
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实施严厉问责的两起典型案例,不仅对涉案者一个不落地进行了追责,而且还对承担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时任市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问责,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此外,山西省发生塌方式腐败后,中央对省委班子进行“改组性质的调整”,河南省新乡原市委书记李庆贵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被免职。据统计,2015年全国共有850余个单位的党委、纪委和1.5万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中央和各级纪委多次公开通报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
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用严明的纪律、严格的监督管党治党
湖南娄底市交通局下属单位负责人涉嫌严重违纪,非但免于处理,还获得提拔;
云南昭通市巧家县16个乡镇19名卫生院院长和部分医务人员共24人出现贪污、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贵州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木岗镇党委忽视党风廉政建设,导致班子成员11人不同程度存在贪污、受贿、收受礼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检察院多次违规组织公款宴请活动共开支480.32万元,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细心观察近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通报可以发现,查处以上这些问题,不但当事人受到了严肃处理,该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党委(组)或纪委也被追责。问责的范围,不仅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域,对党的领导作用没有发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了样、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问题、巡视整改不力的地方、部门和单位,都要严肃问责。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分析,党的十八大之前,问责主要集中在安全事故等行政领域,抓管党治党不力问责则寥寥无几。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党内问责的范围不断扩大,并通过巡视、反“四风”、干部选任等不断反复探索实践,形成了“越往后越严”的氛围,达到了“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经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过中央十轮巡视,每逢重大节日节点连续坚持周周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治理‘裸官’、清查档案、凡提必核……3年多过去了,还有多少人敢像十八大之前那样公款吃喝、拉票贿选、搞团团伙伙、随意更改自己的档案、不如实向组织汇报个人有关事项?”高波指出,问责只是手段而非目的,旨在通过抓典型严肃查处个别人,在全党范围内释放强烈信号,形成震慑效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
一级压一级、层层传导压力,谨防“上面九级风浪、底下纹丝不动”
“张亚洲同志,去年你查实了两个问题,查实了为什么你们安监局的约谈、问责、通报曝光均为零?只查不处理不问责,与有责必问要求相符吗?”
“贾洪军同志,审计监督也是一种权力,你们采取了哪些措施防止灯下黑?有人反映请你们审计人员去审计时要招待好、给好处,这些问题你为什么不查、不追究?”
今年4月,11位2015年度“零问责”、“零执纪”和目标考核排名倒数的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被请到江苏淮安市纪委接受质询,质询会从下午两点半开始,一直持续到傍晚,市纪委各室部负责人先后向11家派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质询了23个问题,市纪委负责人指出“对驻在单位问题该发现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处理是渎职”“你不问责市纪委就问责你,你不得罪人组织就得罪你”,被质询者和列席会议的其他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纷纷表示很受震撼,将用实际行动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政策付诸实施,都存在漏斗效应,即逐级衰减,越往下越严重。”高波分析,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问责力度的不断加大,责任意识已经在不断向基层传导。2015年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将主体责任落实向地市一级和国有企业党组织延伸;今年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省市两级党委、纪委要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到基层,但仍要谨防“上面九级风浪、底下纹丝不动”的现象在基层发生。“责不在于重,而在于必行。只有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才能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党的团结统一。”他说。
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将有助于党内问责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分析,会议强调“要把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的工作部门,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这样的提法尚属首次。在此之前的案例中,承担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主要是负有主体责任的党委和负有监督责任的纪委,而问责条例则将责任又分解到了党的各个工作部门,充分体现了“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的理念,要求各级党组织的工作部门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治党管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切莫以为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通过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在党内各领域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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