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天3.4万元 海南保亭“天价停尸费”谁之责
2017-01-11 09:20:59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6年12月18日,来自广东的梁女士的弟弟因故在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去世,因涉及刑事案件处理事项,由保亭县人民医院帮忙联系太平间停放尸体。
12月29日,梁女士前往殡仪馆准备弟弟的身后火化事宜,殡仪馆负责人拿出一张“纸”,上面密密麻麻。“负责人说那是费用单,总共停了13天,总费用3.4万元,平均每天2600多元。”梁女士说。梁女士提出看一下具体的账单明细,对方却推诿不给。
从12月18日到12月29日,怎么会是13天?收费为何如此之高?梁女士就此向居间联系的保亭县人民医院咨询。该医院工作人员表示:“太平间不属于医院,不归医院管理。”原来,2012年6月1日,保亭县人民医院已将所属太平间委托给保亭殡葬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由保亭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了保亭殡仪馆。
随后,梁女士在律师建议下向保亭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保亭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几个工作日核实”。截止到2017年1月10日,保亭物价局仍未给梁女士明确答复。
面对“天价停尸费”,梁女士很无奈,只得求助于家人。由于梁女士家里按风俗定于12月30日下葬,而当时已是12月29日,时间很急,梁女士的家人只能表示,“无论花多少钱,也不能耽误下葬”。梁女士只能选择退让。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讲价,殡仪馆方面同意将费用从3.4万元降至1.9万元。
梁女士要求对方开出正规的收据、发票,殡仪馆负责人表示,殡仪馆系统处于瘫痪状态,开不了收据,并表示“没有发票”。
梁女士就此拨打12345热线向当地税务局投诉。近日,当地税务局为梁女士补开了发票,但表示“只负责补发票,不涉及任何事件”。
殡仪馆负责人还要求梁女士签订同意收费的协议书,并扬言“你不签的话,我们就不管了,你们自己联系火化吧”。
“我一个外地人,人生地不熟的,实在没有办法,只能签字。”梁女士说。
据一名自称殡仪馆主管的男子表示,1.9万元费用包含收尸、运送、整容、出殡、遗体冷冻等一条龙服务,不存在乱收费行为,并表示是参照三亚殡仪馆的收费标准来执行的。根据三亚市物价部门提供的《海南省医疗服务价格》显示,尸体料理费为100元/次,尸体存放最高不超过30元/天,专业性尸体整容最高不超过80元/次。
当被问及为什么一开始要收3.4万元时,该男子称:“听说她们拿到了一大笔赔偿金,以为出手能大方些。”
据悉,保亭殡仪馆于2012年开始营业,其间未在物价局备案,也并未有明确的价格收费明细。
事件经当地媒体曝光后,保亭物价局介入调查,表示保亭县人民医院是擅自将太平间承包给私人经营,没有向物价局备案,以保亭县人民医院太平间化身而成的保亭殡仪馆也未经物价局审批进行经营,涉嫌违规。
为何2012年私包出去的太平间,物价局近期才发现上述情况?保亭县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当时没有群众举报,物价局对此没有调查,直到2016年才收到举报进行调查。另外,太平间属于医院特殊服务行业,物价局在审查时,只审查了医院,没有审查到医院太平间。”
此外,保亭县方面通报称,保亭县人民医院也曾督促殡仪馆规范服务收费,殡仪馆也承诺不乱收费,但是由于医院对殡葬服务不熟悉,导致在监管上不到位,以致出现了天价停尸费事件。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致电保亭县人民医院,该医院行政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相关情况已上报给主管部门,医院方面不便回应。
根据初步了解到的情况,保亭县已对该事件制定了初步的处理意见:一是医院解除与租赁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将太平间收回管理;二是医院作为医疗机构,殡葬服务不属于医院业务范畴,拟将殡葬业务及设施交由民政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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