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通报四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典型案件
2018-08-10 06:05:07 来源: 评论:0 点击:
8月8日,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四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典型案件。分别为——
老河口市看守所民警程亮、王世敏、吴国忠及狱医蒋明等人帮助涉黑涉恶犯罪人员逃避处罚问题
2015年8月至9月,程亮、王世敏、吴国忠、蒋明等人帮助羁押在老河口市看守所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嫌疑人许某、熊某,找其他在押人员为他们出具虚假无罪证明,并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程亮等人因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被谷城县人民法院判处免于刑事处罚,并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鄂州市鄂城区花湖镇胄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梅光明强迫交易等问题
梅光明任胄山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伙同其同族兄弟梅伟明以聚众闹事、阻挠施工等言语相要挟,迫使湖北天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梅伟明签订意向协议书,将天行御景庄园3期项目劳务工程交梅伟明承接。在得知天行公司将该工程交由他人承接后,梅光明授意梅伟明带人强行堵塞御景庄园工地交通,拉闸停电阻碍正常施工,迫使天行公司同意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补偿30万元,并承诺将御景庄园工地后续工程交梅伟明承接。梅光明还存在挪用村集体资金、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等涉嫌犯罪问题。梅伟明因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梅光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提起公诉,目前正在审判中。
武汉市江岸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民警方建刚伙同他人开设赌场问题
2017年6月,方建刚伙同他人以网络百家乐投注形式开设赌博场所营利,后被公安部门查获。2018年2月,方建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方建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武汉市江夏区安山街青春村原党支部副书记罗时方为黑恶势力传话威胁国家工作人员,妨碍执行公务问题
2017年12月,武汉市江夏区安山街巡湖工作人员在对余咀村张郑湖进行巡查时,发现湖泊保护线内存在违法施工情况。罗时方通过电话替承包张郑湖并涉嫌违法犯罪的恶势力曾某传话,威胁巡湖工作人员。2018年2月,罗时方被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同年7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青春村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省纪委监委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利剑高悬,严厉惩治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用实际成果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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