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新闻 > 正文

郑州城市公交出城难续:“城乡公交”身份受质疑
2013-09-04 10:58:14   来源:河南商报   评论:0 点击:

对城乡公交与城市公交的争端问题,郑州市交通部门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们是依据交通部490号文的要求,好心办好事,对班线客运...

    对城乡公交与城市公交的争端问题,郑州市交通部门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们是依据交通部490号文的要求,好心办好事,对班线客运进行公交化改造,让更多百姓获利。

    而事实上,在交通部490号文中,关于积极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意见的基本原则中明确显示,“地市级以上城市周边地区,以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延伸为主”。

    另有专家认为,“城乡公交”是在概念上将周边县区排斥在郑州都市区之外,应该将所谓的城乡公交和城市公交纳入城市公交系统,让市场和乘客来选择。

    规定

    确立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的公益属性

    对郑州城乡公交与城市公交的争端问题,郑州市交通部门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们是依据交通部490号文的要求,好心办好事,对班线客运进行公交化改造,让更多百姓获利。

    实际上,在2011年交通运输部这份《关于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指出的基本原则之一为“确立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的公益属性”。
 
    另外,基本原则中明示,要统筹协调城市公共交通、城际客运和农村客运发展。

    在普通公路上,人员往来比较频繁的毗邻城市之间以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为主,地市级以上城市周边地区以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延伸为主,县域内特别是乡镇以下地区以农村客运线网优化为主,并积极推进公交化改造。

    对于其中的“地市级以上城市周边地区,以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延伸为主”的基本原则,郑州目前则是在发展“城乡公交”,而票价仅1元钱的城市公交,并未得到向市区周边县区延伸的机会。

    说法

   “城乡公交”为通俗叫法

    相关法规也未对其定义

    对于人们口中“城际公交”和“城乡公交”的叫法,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相关人士介绍,这两种“公交”并不是平常意义上的公交车,而是“城乡客运的公交化改造”。

    郑州现在的“城乡公交”,其实还是以前的城乡客运班线。在说法上为了更通俗一点,现在被人们叫成了“城乡公交”,其从严格意义上讲,并不是公交。

    而且,国家相关法规条文中并没有对所谓的“城乡公交”进行定义,我省暂时也还没有相关的法规、办法。郑州现在只是以公交化的方式在运营。

    省交通厅运管局有关人士还称,确切来讲,“城际公交、城乡公交”是属于城乡客运一体化的部分。与传统意义上的短途客运相比,它们班线密集一点,中间设置了一些站点。

    据了解,目前我省正在调研、制定相关的条例、办法。

    观点

   “城乡公交”身份受质疑

    专家支招城市公交外延

    近些年,郑州城市框架在不断拉大,而城市常规公交却未能随之延伸。与此同时,郑州却有不少城乡公交,如郑州市区到中牟、荥阳、新郑的公交车,但在票价、服务等方面屡遭质疑。
 
    对于“城乡公交”的地位,交警部门称“是交通部门弄出来的,目前有这种叫法”。而在执法时是否将城乡公交视为城市公交来等同对待,交警部门回复称“(城乡公交)牵涉到多个部门,比较复杂”。

    就城市常规公交向外延伸的一些问题,郑州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刘韶军、知名学者付逸飞等专家发表了看法。

    1

   “城乡公交”概念

    不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

   “城乡公交”,这是在概念上将周边县区排斥在郑州都市区之外,不利于实现郑州城乡发展一体化。

    现在对于城乡公交的管理,需要政府部门积极作为,在政策引导和政府监管方面多下功夫,既让其得到利益,同时也不至于挣脱政府监管的缰绳。

    如果政府部门在这方面缺位的话,便会造成城乡公交管理失控,这不利于保护周边市民的切身利益,也不利于郑州城乡整体的发展。

    2

    城市公交外延符合市民需求、

    城市发展需要

    常规公交向周边县区延伸,符合市民尤其是周边县区市民的需求,也符合郑州市城区不断扩大的形势需求。

    对于乘客量比较大的,城市常规公交的延伸至少会带来以下好处:准点率提高;乘客候车时间缩短;服务质量的提升;同距离想必价格也会有所降低;更便于相关部门进行规范管理。

    因此,政府部门可以考虑将常规公交进行向外延伸,或者将原有的城乡公交纳入郑州市城市公交的范畴,实现城区与周边县区公交一体化。

    但其可行性,需要政府部门在前期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在实行的时候也需要政府在政策、财政等方面的照顾。

    4

    需城市和郊县政府大力支持

    郑州城市常规公交向周边县区延伸,已经有所尝试,但遭遇现有城乡公交车主的强烈阻挠。不管争端的结果如何,都会对郑州市区及周边县区乘客利益造成损害。

    要解决争端,对于触及现有城乡公交利益的地方,要进行合理的补偿,比如对线路运营权进行赎买。

    如果赎买成本过高,阻力会较大,可以实行“双轨制”,既让原有城乡公交继续运营,同时适时切入常规公交,双主体运营,公平竞争,让乘客用脚投票,让市场选择。

    城市公交可能会触及城乡公交私有车主的利益,这就需要政府部门的政策引导,充分照顾这部分人的利益,比如可以将他们纳入统一的郑州公交系统,同时在财政上享受一定的补贴,让他们也能享受到发展常规公交的好处。

    另外,郑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与周边县区政府部门协调,争取县区政府部门的支持和管理,将常规公交外延,这符合县区市民的迫切需要,也有利于周边县区融入郑州都市区。
 

相关热词搜索:郑州 城市 公交

上一篇:第八届豫商大会圆满闭幕 叶冬松出席并讲话
下一篇:郑州经开区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解决七个问题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