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学者徐显明确认履新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据法制网消息,4月23日,依法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会议在浙江宁波召开,徐显明以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身份出席会议,这是其新职首次见诸媒体报道。
此前徐显明担任中央综治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此番履新应为接替到龄退休的王其江。据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官网中国长安网显示,中央政法委现任秘书长为王永清,三位副秘书长分别是陈训秋、王其江、姜伟,其中王其江今年已满60周岁(1954年10月出生)。
官方简历显示,徐显明是山东莱西人,本月刚满58岁(1957年4月出生),1975年参加工作,1978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先后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1985年毕业后进入山东大学法律系执教,从此扎根山大,16年间历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助理,系副主任、主任,院长,校长助理,研究生院院长,副校长,其间于1991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2年破格晋升为教授。其撰写的《司法改革二十题》一文,在业内产生广泛影响。
2001年9月,徐显明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正厅级),期间曾力推“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入宪。据媒体报道,在2003年修宪之际,徐显明作为课题组首席专家,为推动“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入宪,主持课题组提交3种方案,表示“希望宪法能在序言、总纲或具体公民权利篇章中涉及此条。”2004年修宪时,该“九字条款”写入了宪法。
七年之后的2008年11月,徐显明重返曾工作16年的山东大学担任校长,跻身副部级。在主政山大的五年中,他提出新山大的发展目标、恢复山大青岛办学传统,在争议中铁腕力推多项改革,因其擅长对媒体发表演说,被山大师生称为“爱讲故事的改革者”。
2013年3月,徐显明担任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同年十月,徐显明卸任山大校长,履新中央综治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至今(2014年10月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恢复为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徐显明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据媒体报道,去职山大时徐显明曾表示,自己虽然离开大学,但不会离开教育,“我会一如既往地以一个‘教育人’的理想,以一个‘教育者’的立场和方法,继续从事另一种教育。”
附:徐显明简历
徐显明,男,汉族,1957年4月出生,山东莱西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1975年参加工作。1978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1985年执教于山东大学,1991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2年破格晋升为教授。行政工作历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助理、系副主任、系主任、院长、校长助理、研究生院院长、副校长。2001年9月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2008年11月任山东大学校长。2013年10月任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部长级)。2014年10月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恢复为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徐显明同志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会长,世界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大会中国分会主席。